截至目前,天津爆炸事故至少已有百余人遇难。然而随着事故调查工作的不断进行,越来越多的问题浮现在公众面前。

天津爆炸事故背后还隐藏着种种问题
瑞海国际的“虚假注册”
工商信息显示,瑞海国际的公司地址是:天津自贸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栋1门5012室。该中心2014年底才完工。但瑞海国际的工商资料显示,公司成立是2012年,且注册地未发生过变更。
业内人士则称,瑞海国际此情况涉嫌虚假注册,任何公司注册时都要提供办公地址的房屋租赁或买卖合同,房屋未完工工商局不该批准注册。
程序是否违规
瑞海公司的安评报告完成时间为2014年8月,而天津交港局提前三个月就已批复“瑞海国际”可试运营危化品仓储。靠这份试运营批复文件,2014年9月25日,瑞海公司获得滨海新区审批局的“环保验收批复”。
一位港口管理专家表示,这一程序事实上应该倒过来,只有在获得相应职能部门,诸如工商、环保、消防、安监等单位的许可之后,瑞海公司方能取得在港口经营危化品的资质。
安评如何过关
在瑞海公司2013年申请新建危化品仓库时,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出具的意见书显示,“该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合格”。
作为距离此次事发的天津瑞海公司危化品仓库最近的小区,海港城小区距该仓库仅600米左右。而在瑞海周围一公里范围内,还分布着多个居民小区,另有高速公路、津滨轻轨等重要设施,甚至国家超算天津中心(天河一号)距离它也只有1,500米。
不过,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朱立明表示,瑞海公司建设两个危化品仓库符合规划审批依据,拿到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关于安全距离,我们审批前参考了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朱立明说。
环评如何过关
据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环境保护监测站出具一份关于“瑞海公司跃进路堆场改造工程”的环保验收报告称,经环境风险预测,本项目危险货物泄漏事故和火灾事故后,在采取相应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后,不会对环境和周边人员产生显著影响。
该报告还称:在储存易燃易爆物质的仓库一中,设有“催化燃烧型乙炔气体报警器”。在仓库二、中转仓库和集装箱露天堆场,设有“手动火灾报警系统”。仓库中安装有多个摄像头、消防报警控制中心,以及视频监控系统。还安装了多个消火栓。并且,仓库往南就是消防和交警支队。
由此可知,在发生火灾爆炸时,消防应急人员可及时抵达现场,迅速采用灭火措施,并有效抑制有害物质的排放。
文件的不公开
值得注意的是,在天津市交港局的批复文件的最后,还注明“此文件不公开”,这让相关的港口管理专家感到诧异。据悉如非特殊情况,职能部门做出的行政许可就应该公开,这不仅体现了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也有利于公众监督。但对瑞海国际运营资质的批复文件却要求“不公开”,这不由得让人生疑。
违规运营
据公开报道称,瑞海国际在还未获得天津交港局试运营批复前,即2014年3月,就已开始经营危化品仓储业务。
在获准试运营半年后,瑞海国际更是无证运营了8个月,直到2015年6月才获得上述两证。
此外,据工商登记信息显示,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的8个月中,瑞海公司没有经营危化品的资质。
瑞海公司实际控制人于学伟对此表示,危化品试运营资质于2014年10月份到期,正式资质是在2015年6月拿到的,此前有半年多的时间没有拿到交委的资质,期间公司危化品业务正常进行没受到影响。
他还称,当时试运营资质到期后,公司没有办延期。一方面觉得正式资质很快就会批下来,另一方面觉得很多其他公司都没办延期,有的拖的时间比半年更长也没人管,就没当回事儿。
管理的不到位
如今外界普遍质疑天津市交通委没有做好港口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据知情人士透露,危化品管理很专业,之前港口危化品长期由安监部门监管,但变为由天津市交通委来监管后,后者的专业性明显没有跟上。
2013年,交通运输部曾下发了《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港口危险品的管理。天津市交通委向下辖单位转发了这份通知。根据这份通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制度,根据辖区内港口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等级和危险程度等,定期对存在港口重大危险源的港口经营人进行监督检查。然而,在对瑞海国际的管理上,天津市交通委没有做到上述通知所要求的部分。
另外,在“瑞海国际”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品货物作业附证》时,天津市交港局也曾涉嫌违规批复“瑞海国际”试运营危化品半年,进行部分危险品储存业务。
同样在瑞海公司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品货物作业附证》、安评报告和环保验收批复的情况下,天津市交港局批准了瑞海公司试运营危化品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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