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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考生作弊停止参加考试1年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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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作弊停止参加考试1年至3年】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正案(草案)》根据实际需要对教育法作了修改,加大了非法招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制售假冒学业证书等方面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明确对考生作弊可以取消考试成绩、停止参加考试1年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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