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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介绍处女给人嫖宿后 假装家属敲诈嫖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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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捆绑卖淫女实施强奸,勒索2万元后竟在受害人床上肆无忌惮地呼呼大睡。日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强奸罪、抢劫罪被巴东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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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仅21岁的湖南岳阳女孩凌某丹,被控伙同其老乡李某良、何某波,介绍处女供人嫖娼。在两人发生性关系时,凌某丹在旁拍照,最后由何某波冒充家属敲诈。24日,四名被告在深圳中院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5月,当时21岁的湖南岳阳女孩凌某丹,伙同其老乡李某良、何某波,预谋以先介绍处女给被害人田某某嫖宿,然后冒充“家属捉奸”为由,逼迫田某某交出巨额“赔偿金”。

同月25日,凌某丹将女子陈某玲(另案处理)带到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名仕阁B栋某室田某某的住处。在田与陈发生性关系过程中,凌某丹在旁用手机拍了多张照片,发送给李某良。田某某在与陈某玲发生完性关系后,通过网银转了1万元人民币到凌某丹的账户。

尔后,凌某丹以买东西为由离开田某某的住处,将李某良、何某波、胡某义等人带到田某某的住处。何某波假冒陈某玲的哥哥,威胁田某某是强奸,并掏出手枪砸了田某某的头部,李某良、胡某义等在旁边予以恐吓、威胁,要田某某拿200万元人民币摆平此事。田某某被迫通过网银转账44万元人民币到凌某丹的银行卡中。

随后,何某波、李某良、胡某义等人又将田某某带上车开往东莞,在路上继续逼迫被害人交出更多钱财。当车辆开至东莞市长安镇时,被害人田某某趁机逃脱并报警。
在法庭上,四名被告人对检方指控的作案过程基本无异议,但辩称他们在深圳的作案应定性为“敲诈勒索罪”而非“抢劫罪”。

延伸阅读:

嫖客吸毒后拉着卖淫女开车跑一宿 修车时被抓

哈尔滨市男子史某吸了毒,找了一个卖淫女,完事后产生幻觉,总觉得有警察在追他,开车拉着卖淫女呼兰、道外、巴彦跑了一宿,第二天早上车跑爆胎了才停下,卖淫女趁他修车时报警。

7日6时许,呼兰区公安分局双井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李某报案,称自己在双井镇被一名男子劫持。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将李某指认的男子控制,并将二人带回派出所。民警对男子驾驶的捷达 车搜查,发现驾驶员一侧的车门储物格内有一包白色晶体,经确认为冰毒,重量约50克。

男子交代自己姓史,6日19时30分许,在吸毒后来到呼兰区四道街某小区附近找到卖淫女李某,随后驾驶捷达车拉着李某来到呼兰区亚麻厂桥下附近,在车内与李某发生性交易。由于吸毒产生幻觉,史某觉得有警察开车在抓他,就用一把匕首威逼李某做人质,随后把车从呼兰开到了道外区,又开到巴彦,一宿车没停过,直到第二天早晨6时许,车胎爆了,史某这才将车开往呼兰区双井镇一修理部内,李某乘机来到修理部屋内报警。

目前,史某、李某已被呼兰分局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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