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00年后的今天,我们可以看到《大宪章》不仅为其发源地英国的宪政、法治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美国与诸多西方民主国家提供了宪法依据。然而在中国,我们的社会政治生活依然与那些国家保持一定的距离。而距离的产生,并非始于800年前,在2,000年前,当秦始皇废除封建制推行郡县制之后,我们便与英国走上了两条不同的道路。

大英图书馆馆藏的1215年《大宪章》
800年前的1215年6月15日,泰晤士河畔的兰尼米德草地上,在武装贵族的兵谏之下,英国国王约翰在一份文件上签字,著名的《大宪章》就此诞生,而它也成为了日后英国政治秩序的基石。
到了十七世纪,随着国王与国会之间争执的增加,大宪章的作用亦变得更为重要。根据宪章的内容多次修订而成的法律,保障更多的权利和涵盖更多的人民,最后演化成现代的君主立宪。今天,大宪章的实际法律效用已很微小,只在司法过程中偶而被控辩双方和法官引用。但不少日后编成的政府宪法,包括美国宪法,都是起源自《大宪章》。1991年一位美国学者统计,在美国有900多家联邦法院和州法院引证过《大宪章》;在1940-1990年的半个世纪中,最高法院在60多个案件中引证过《大宪章》。
然而,对于有着五千年历史,早在2,000年前的秦始皇时代就已结束封建社会进入郡县治理的中国却未能出现一部像《大宪章》那样的政治纲领,以指导中国社会的政治生活、推动宪政与法制的发展。这与中国的历史发展本身有着密切的关系。
早在中国的宋朝,就已经废除了贵族政治,确立了皇帝君主的绝对独裁体制。同时,科举考试使得中国人的社会身份得到了流动。这让中国过早地走出了贵族政治而进入了官僚政治。而在英国,大宪章时代贵族为自己利益的抗争,当贵族们的自由得到了确立后,自由这一逐渐扩展的东西,就会被越来越多的人分享,贵族自由之后穷人也会享受自由,不是一个零和博弈。贵族的抗争主观上为自己,客观上也为他人,这就成为了真正改变社会的力量,成为与君主、教会博弈的力量。
对于中国近代的一败涂地,明治维新功臣岩仓具视认为这与中国没有封建制度有关。封建制度下地日本,每个藩国的统治者对下属更多时候是一种恩泽。他们提供公正的司法,保障生活的安宁,培养人们越来越爱自己藩国的意识。当外地入侵时,整个藩国万众一心,以保卫自己父祖埋首之地。而这在郡县制下就没了,反正官员就是中央派人来管理地方而已。过早地废除封建制度更使得中国社会丧失了地方与中央进行博弈与制约的可能,这使得中央权力更得不到约束。
在800年后的今天,我们可以看到《大宪章》不仅为其发源地英国的宪政、法治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美国与诸多西方民主国家提供了宪法依据。然而在中国,我们的社会政治生活依然与那些国家保持一定的距离。而距离的产生,并非始于800年前,在2,000年前,当秦始皇废除封建制推行郡县制之后,我们便与英国走上了两条不同的道路。
如今的中国,在改革开放30余年后,经济水平已达到了相当规模。邓小平在成功推动经济改革成功的同时,政治体制改革却未能被坚决地推行到底,这也使得中国社会出现了大量贪污腐败、贫富不均、司法不公的问题。当我们还在摸索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同时,或许800年前的《大宪章》中已经留给了我们一剂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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