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为了纪念妇女平等日( Women’s Equality Day),圣塔克拉拉县议会主席科特斯(Dave Cortese)和圣塔克拉拉县议员(County Supervisor)查维斯(Cindy Chavez)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性别和种族薪酬公平条例》,以确保雇主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支付员工薪酬,而不考虑性别、种族等因素。该条例还要求,作为用人单位之一的圣塔克拉拉县,对政府内部岗位进行分析,以发现和纠正任何基于性别的工资不平等和歧视现象。

圣塔克拉拉县议会主席科特斯(Dave Cortese)在会上表示,不管美国和加州政府如何处理薪酬不平等这一问题,圣塔克拉拉县必须确保做到薪酬平等。(网络图片)
科特斯在会上表示,不管美国和加州政府如何处理薪酬不平等这一问题,圣塔克拉拉县必须确保做到薪酬平等。据科特斯介绍,该县大约有一半的预算用于支付给承接政府项目的各承包商,他们将被要求提供薪酬数据以及工人的性别和种族等信息,以此确保承包商做到薪酬平等。
除科特斯和查维斯外,加州众议员坎波斯(Nora Campos)、圣荷西市议员洛查(Don Rocha )、圣塔克拉拉县女性政策办公室(County Office of Women’s Policy
)代表、平等权利倡议者(Equal Rights Advocates)代表、以及法律工作者代表均到场表示支持。
事实上,1963年美国通过的《平等薪酬法案》(Equal Pay Act),便要求雇主给予员工同工同酬待遇而不考虑性别。在同工前提下,雇主若支付给女性员工的工资少于支付给男性员工的,则属违法。然而这一法案通过50年后,男女、族裔工资差距仍然存在。
2010年,奥巴马总统承诺将严厉打击违反同工同酬法律行为,并成立了由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the U.S. 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司法部( 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劳工部(the Department of Labor)和人事管理办公室( the Office of Personnel Management)的专家组成的全美同酬工作组(National Equal Pay Task Force),同各地相关机构合作,全美范围内落实同工同酬。
圣克拉拉县一直以来致力于督促政府项目承包商做到同工同酬。今年1月,这些承包商和县府签订工人工资条例协议,规定工人时薪为19.06美元。 2014年8月,县议会还通过了《反拖欠工资条例》,规定雇主必须遵守工资和工时的相关法律,否则将面临政府项目合同终止。
这次提出性别和种族薪酬公平条例,是为杜绝承包商在发放工资上的不平等行为,该县采取的进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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