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2星期车子出了车祸,发生在洛杉矶,对方全责。 花了9000修好了。 我向对方保险公司claim了 diminished value,刚开始对方不愿意,后来我找了评估师评估了损失在6000左右。 我把文件都给了保险公司以后,对方只愿意赔付600多。说修好以后损失没有我出具的那么大。
现在我准备上小额法庭,被告应该添保险公司以及审核折损的那个人对不对? 现在问题是审核折损的那个人跟我说,他只是跑腿的,做决定的是他上面的 Manager .但这个manager 貌似不住在洛杉矶,现在打电话联系不上。留言也没有回复。 打电话给保险公司,也只是说会让manager回复我。 这种情况我是不是可以直接诉讼这个跑腿的人?毕竟他是一直跟我协商,还来我住处检查过车。 恶心的是我向他要地址,他就告诉我个po box,不给我确切地址,说他们连办公室都没有,电话给客服,客服也只能找到po box 地址 ,找不到确切的地址。 因为小额法庭好像必须把传票送达到被告手上,而不是随便邮寄到邮箱就完事,现在很犯难。
现在问题是是不是,可以直接告保险公司下一直跟这个case的那个人,而没有必要去告manager? 还有假如他们真连办公地点都没有是不是可以直接送到对方家里?
有经验的帮分析分析,还有我胜诉机会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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