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亲中媒体披露“金融大鳄”索罗斯(George Soros)拟与港大商讨对法律学院的人权项目研究进行资助,还指出索罗斯与“颜色革命”千丝万缕,港大必须严格审查经费来源,并应尽快就有关事件作出交代。

亲中港媒指索罗斯捐款港大千万,企图搞“颜色革命”
2015年5月该报曾接获可靠消息指,港大法律学院计划收受索罗斯一笔巨额的“秘密捐款”声称是资助法律学院进行人权项目研究。当时港大称法律学院没有向索罗斯基金会“申请资助”,但就拒绝响应索罗斯有否捐款资助法律学院。
日前再有传媒引述消息透露索罗斯与法律学院的合作详情。消息指,双方的合作目前处于商讨阶段,但索罗斯计划缩减资助金额,由约7,800万港元(1港元约合0.129美元)大幅下调至约1,000万港元,并由原来的筹组人权中心,改为磋商资助进行人权研究项目。
港大发言人对此未予否认与索罗斯的合作事宜,称“至今仍未收取所述的研究经费”。至于索罗斯领导的开放社会基金则称:“基金现时无计划作出有关的捐款。”
报道称,多年来,索罗斯公然透过旗下的开放社会基金等,在多国推动“颜色革命”,资助国际民间团体推翻外国政权。翻查资料发现,索罗斯成立开放社会基金至今,资助的“革命资金”支出高达约936亿港元,包括资助前苏联及东欧国家发动“颜色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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