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9月6日,新闻联播播出了关于新乡市市委书记李庆贵的内容,同一日中纪委官网也登载了李庆贵的处分消息。新乡市市委书记李庆贵,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免去领导职务的处分。这是自广东梅州市纪委书记李纯德“悬崖式降职”为科员后,又一个被一撸到底但没被抓捕的官员。

习近平反腐损害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
新乡市市委书记李庆贵到底犯了什么事?《中国青年报》称,“他也是首位因任期内领导班子成员连续腐败而被追责并公开通报的市委书记”。 也就是说,市委书记李庆贵并未贪污腐败,只是因为新乡市市委市政府出现了贪污官员,而且是连续出现,李庆贵因“领导责任”而被降职。
这可能开了一个先例。今年7月中办下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其中有一条是“本部门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当对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而问责的方式是“包括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按照此条规定,以后市政府如果出现连续贪腐,市长要被处分,可能责令辞职或被免职。
那么究竟怎样才算“连续出现违纪问题”呢?该条例并未作出明确的说明,但新乡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贾全明、新乡市政法委原书记孟钢、新乡市政府原副市长崔学勇接连被查,李庆贵被问责的原因,应该就是他们。也就是说,主管部门中三人连续违纪违法,其主管领导将被追责。如此以来,恐怕全国的市委书记将陷入危局。
外界普遍认为,中国基层官场中腐败现象很多。多到什么程度很难有明确的界定,但某一地的政府中,超过三个腐败分子可能性还是很高的。如此以来,当地的主管市长或市委书记,都将在被追责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的威胁之下,很多人将惶惶不可终日。因为洁身自好也难以保全官位,下属官员必须同样洁身自好才行。
秦朝时商鞅变法,很重要的一条是建立“连坐制”,“连坐制”直到清末才废除。但国民政府又建立“保甲制”,日本在中国占领区也推行“保甲制”,“保甲制”是“连坐制”的延续,同样是追究和犯法人员有关联人的责任。“干部问责”的初衷很好,但如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避免成为“连坐制”,避免成为政敌攻击的工具,这需要政策制定者的考量。
习近平推行的反腐运动深得人心,但也遭到了各种消极抵抗。如果下属有三人违纪,主管官员就要被问责,如此推行开来恐会让反腐遭到更大的阻力。习近平自接任国家主席以来厉行改革,已经触犯了很多利益集团的利益,“官员问责制”有可能使得不满意见合流,影响社会的稳定。
中共有建立统一战线的传统,甚至称统一战线是“传家宝”,永远也不能丢。在反腐中也应推行统一战线,联合一切反对腐败的力量。若盲目反腐,牵涉到更广范围内的无辜人众,可能会给反腐事业带来更大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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