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曾荫权涉贪案还没有进展,而原来向特首负责的廉署到底有没有对特首查案的权力,似乎还是煳煳涂涂。期望有关方面加快一点,既对市民有个交代,也可以为北京提供一些监督最高领导人的经验。

最近在北京召开的「二○一五中国共产党与世界对话会」上,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透露,十八大以来的反腐中,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高层领导出问题,让中央开始研究并思考怎样管好掌握党和国家高层权力的党员干部;中央正在研究制订高级领导人的行为准则规范。
过去,据说中共有「刑不上常委」之说,这应该是过去的规矩,或者是不成文的规矩,没有明确的档案条例规定,但是长期形成的习惯便是规矩。抓了周永康,「刑不上常委」的规矩便化于无形。现在,中共有政治局常委七名、政治局委员二十多名、中央委员及中纪委委员二百多名、省部级领导二千多名,李君如透露,正在研究制订的首部高级领导人行为准则规范,其中「高级领导人」应包括上述人等。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是脍炙人口的一句俗话。大家都以为,这里面体现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但是,仔细一想,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是天子呢?自然,在封建王朝是没有天子犯法这一说的。数千年的传统意识遗传下来,依然在中共体制内顽强体现出来。为甚么过去没有给最高层制订行为准则规范,需要制订首部条例,填补空白呢?不就是封建遗毒的体现吗?
笔者以为,中国也需要制订高级领导人行为准则规范,但只需说明高级领导人直至总书记与一般官员同罪便可,而且要有效执行,还需要有传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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