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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金山亚裔小业主抗议租务修改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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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三藩市小业主协会、租客房屋政策组织及亚裔选民协会在旧金山市政府大楼外,举行示威抗议和记者新闻发布会,抗议由市议员金贞妍提出,将于同日在市议会土地运用委员会讨论的“租务条例修改”法案。指出该法案将严重打击小业主的积极性,造成旧金山房屋短缺,受害的最后仍然是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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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位亚裔业主到旧金山市政府大楼外集会,抗议市议员金贞妍提出的“房屋租务条例修改”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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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租客把社会的捐赠抛弃在外,不仅浪费社会资源和爱心,也造成环境污染问题,完全不值得同情和帮助。

三藩市小业主协会主席招霞指出,金贞妍提出的“租务条例修改”法案,表面上是保护租客权益,实际上是损害租客的切身权益。她强调,金贞妍提出法案有10点是不可以接受的,归纳起来分3点:(1)进一步限制业主对房屋的支配权。业主出租房屋给租客后,倘若该租客另觅第3者分租,业主不得增加该租客的房租;租客在住所内进行不法行为,或找到第3者分租,业主不得以“非法行为”驱逐租客,也不能驱赶租客觅来分租的三房客。
(2)打击业主出租房屋的积极性。目前的房屋租务条例已经十分严格限制业主的权利,业主要花费很多钱,甚至打官司,才能赶走不良租客,虽然收回房屋,但耗费了大量心力财力。在此情况下,市议会还继续站在租客立场,保护租客权益,将极大地打击小业主出租房屋的积极性,既然出租房屋受到诸多限制,而且无利可图,业主请愿不出租房屋,也不会招租新租客,给自己带来诸多限制和损失。倘若发展到这一步,市场上可供出租的房屋会日渐减少,受害的最后仍然转嫁给租客,这些租客的一个选项是付高昂的房租,另一个选项是搬出旧金山。(3)根据加州的租务条例,业主在收回房屋后,理论上有3至10年不可以在市面上出租。金贞妍提出的法案要求,当收回的房屋再次在市面上招租时,必须用当年给予最后一个租客的租金租出房屋,不可以增加,甚至不可以根据租务条例中每年的升幅,增加一些房租。这样的要求将更沉重地打击业主出租房屋的积极性,没必要以亏本的价钱出租房屋,索性留给自己使用,不再投放到市面上运作,受害的还是租客。

小业主协会成员的张女士说,她是旧金山的普通工薪阶级,靠辛苦努力购得自己的房屋,她租给一个租客,该租客是政府支付一些,他自己支付一些,但这么长时间,他从未支付应该缴交的租金,这令她损失了36万5000元。张女士表示,业主应该有怜悯之心,帮助真正的低收入家庭和人士。但实际上,一些租客并不像他们所说的那么穷,住在她房屋的租客,每每拿回很多政府和社会人士慷慨捐赠的食品,却被他们丢弃于天井内;还有一些租客,他们本身有自己的房屋,却以高价租给别人,自己则仍居住在租金便宜的房屋内。这些人完全是不该怜悯,也不应该帮助的。金贞妍提出的“房屋租务条例修改”法案,却在偏袒这些无良租客,完全不顾及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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