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办主任张晓明早前表示,行政长官的地位超然于三权之上。自由党荣誉主席田北俊回应时表示,张晓明的言论并非指特首权力在三权之上,又认为香港实际上是实行三权分立。

田北俊认为香港现时是初选三权分立
田北俊指出,行政长官只是行政方面的领导,绝非在立法会及法院之上。他又说,就任立法会议员宣誓的誓词中,效忠对象并不包括特首,反映特首并非立法机关之首。
田又表示,相信张晓明的言论,无助建制派在区议会选举争取选票。
另外,民主党主席、立法会议员刘慧卿和前港大法律学院院长陈文敏均认为,香港基本法已列明“三权”职责和权力。
刘慧卿称,虽然基本法并无列明香港实行“三权分立”,但制度上“三权”互相制衡和监察,她亦看不到基本法有任何条文,行政长官具有超然于“三权”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又称应以基本法条文为准,不应将当年的讲法当作基本法一部分。
陈文敏亦指,基本法列明“三权”的职责和权力,没有任何人或机构能凌驾法律之上。
大律师公会前主席陈景生认为,行政长官要遵守法律,重要法案未能通过亦要辞职,不可能在立法和司法之上,还表示解释基本法的权力在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张晓明为行政长官在基本法地位作解读似有“僭越之嫌”。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