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律师梁志毅(Ken Zhiyi Liang)协助中国产妇证人李杜潜回中国案,9月18日是审判日。法官吉尔福德(Andrew Guilford)判定对梁志毅的三项指控:干扰证人:有罪;共谋妨碍司法:有罪;妨碍提供给法庭及联邦探员证据:有罪。

在今日的庭审现场,本案重要证人:赴美生子产妇李杜作为检方重要证人出庭作证。检方本希望李杜的作证能够提供梁志毅犯案的更多细节,但却在梁志毅辩护律师利德特(James Riddet)的层层追问下漏洞百出,较多细节前后矛盾,难以自圆其说。
据庭审问话得知,李杜为湖南长沙人,1986年出生。李杜在进入美国的申请表中婚姻状态为已婚,但实际上李杜的男朋友罗立(Luo Li,音译)、李杜孩子的亲生父亲,尚未与他的妻子离婚,且李杜的男朋友比李杜年长很多。利得特询问李杜是否知晓:“在你和检方的协议里,只有你因为签证而说假话不会遭到起诉,但并不包括其他犯罪行为时”,李杜神情慌张,表示:“知道”。
此外,从2015年3月10日开始,至4月15日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李杜不止一次告诉梁志毅她迫切地想要回国。在今天庭审过程中,李杜对大约一半的提问表示:不记得、时间太长,但经过利得特提示,大部分均能想起。例如在4月7日的一封邮件中,时任李杜代理律师的梁志毅发邮件给检察官廖(Sandy Liao),在邮件中表达了李杜想要回国的愿望。李杜一开始表示不记得是否与梁志毅说过类似的话,于是利得特询问李杜是否愿意查看邮件以便回忆,李杜始终不愿正面回答。直到十分钟后,法官吉尔福德向李杜询问是否愿意查看邮件以便帮助回忆,李杜终于点头。
庭审至此已逐渐进入核心问题,面对利得特只需用“是”或“不是”来回答的诸多问题,李杜的回答愈发模糊,此时恰好庭外传来婴儿哭声,检方向法官申请休庭让李杜照顾婴儿。休庭时,利得特微笑询问李杜多久需要照顾一次婴儿,联邦检察官韦德曼(Joseph B.Widman)表示,约两小时一次。
检辩双方在本案的最后一天均使出浑身解数,在下午的结案陈词中发挥精彩,法官吉尔福德经过充分考虑做出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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