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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男子无钱娶女友 为筹钱盗窃女友姐姐嫁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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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钱娶女友,男子为筹钱,竟盗窃女友姐姐的嫁妆。福建福安市人民法院20日披露,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8万元人民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4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8月至2014年9月间,王某在福安市城区实施盗窃2起,涉案财物价值共计44200余元。

2012年8月,王某到福安市城阳镇秦溪村其女友陈某红家中,盗走同住的林某、陈某瑞(陈某红姐姐)的一对黄金耳坠、一个黄金手镯、二条黄金项链、三枚黄金戒指,共计重100余克,价值共计4万余元,这些首饰是陈某瑞的嫁妆。

2014年9月,王某到福安市城南街道闽东医院停车场内,盗走雷某某停放该处的一辆二轮摩托车。经估价,被盗摩托车价值4200元。案发后,被盗摩托车已追回返还雷某某。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案件情况,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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