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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被代言索赔1000万元 即将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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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博发预告,称范冰冰被代言索赔1,000万元(1人民币约合0.1569美元,下同)一案将于9月24日开庭审理。范冰冰在起诉书中称,金稻蒸脸器在进行商品宣传时,未经其允许,擅自使用其肖像,并冠以“范爷大爱”、“范冰冰最爱蒸脸神器”等广告语,因此范冰冰要求金稻电器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索赔1,000万元。北京朝阳法院将视频直播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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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被代言索赔千万

案情简介

因认为金稻蒸脸器在公司官网、淘宝、阿里巴巴等网站进行商品宣传时,擅自使用自己的肖像,并冠以“范爷大爱”、“范冰冰最爱蒸脸神器”等广告语,范冰冰将珠海金稻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稻电器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索赔1,000万元。

范冰冰在起诉书中称,2014年11月,其发现金稻电器公司在未取得其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公司官网上使用其肖像作为吸引消费者进行商业宣传的手段。同时,该公司还在阿里巴巴、淘宝等网店的金稻蒸面机产品销售页面中使用其多幅肖像,并以“范爷大爱”、“范冰冰最爱蒸脸神器”、“范冰冰推荐”、“范爷也在用”等广告语进行商业宣传。
范冰冰认为,金稻电器公司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为谋取商业利益,擅自使用其肖像,并冠以其名义进行商业宣传,以达到误导消费者认为其与金稻电器公司的产品具有某种特定联系之目的,严重侵害了其肖像权。故诉至法院,要求金稻电器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停止使用其肖像并撤回与其有关的所有商业宣传活动,公开赔礼道歉,同时索赔经济损失1,000万元。

该案将于9月24日上午9时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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