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共将律师作为司法改革的主攻方向,动作频频。从刑法修正案“扰乱法庭罪”的争议,到锋锐律师事务所事件,再到全国律师工作会议,9月20日中共终于全文公布《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祭出“49条”。这些动作基本清晰勾画了中共整饬律师界的完整思路。实际上这些动作曾经让人们费尽猜测,打压还是保护?

维权律师王宇在所谓的“710大搜捕”中被带走,外传夸大舆论喧嚣一时
中共当局对律师的态度终于定音。9月20日中共当局颁布酝酿已久的一份旨在廓清中国职业律师活动的清晰文件。这份名为《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文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五个部门联合下达,其中对律师如何会见委托人、代理敏感案件的申报等等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澄清”,目下人们尚无法猜测这对他们来说是是福是祸。不过,如果我们重新梳理一下整个中共思路可能获得更为清晰的认知。
需要知道,周永康时代公检法一家,尤其是纵容薄熙来在重庆大搞“大三长”联审曾引发律师群体的强烈抵制。以当年的李庄案为例,前后延宕数年,引发律师执业操守和重庆司法体制的大争论。随着薄熙来的覆灭,所谓的重庆模式也在2012年进入清算和拨乱反正阶段。然而,为何宣称维护律师合法权益的改革迟至三年之后才出现呢?答案是因这中间的“前戏”太多。
2014年6月13日,曾实名举报周永康要求廓清其政法影响的维权律师浦志强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为由逮捕。这一事件正好发生在中共召开旨在确立依法治国方略的四中全会前夕,一度被放大为体现中共整肃异见者和维权律师的危险信号。
然而,事实似乎并非如此简单。十八大后的宪法实施30周年纪念大会上,习近平高调发出“依宪治国”引发自由派和法学家的亢奋。随即,2013年秋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抛出全面深化改革方案进行顶层设计,高层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小组下下设6个专项小组,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排名第二;次年秋的四中全会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之前,所谓的司法体制改革便大动作试点“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包括法官、检察官要对其处理的案件终身负责;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将从普通公务员体系中剥离;在省一级设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省级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等。
2014年1月7日,习近平罕见出席升格后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对2013年8月份曝光的上海高院法官集体嫖娼案大发雷霆,炮轰此事“匪夷所思”。他说,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对律师同法官、检察官接触交往作出严格规定,严禁律师和法官私下会见,不能共同出入酒店、娱乐场所甚至同乘一部电梯。但是,我们的一些律师和法官、检察官相互勾结,充当“司法掮客”,老百姓说是“大盖帽,两头翘,吃了被告吃原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根据今年9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进展及成效发布会,2014年以来,习近平主持召开16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其中11次涉及司法体制改革议题,审议通过了23个司法体制改革文件。
与此同时,中共开始先行整肃政法系统内鬼。包括公安出身的天津“武爷”武长顺在内,多名政法系高官被查,震动朝野。2015年8月原最高法副院长奚晓明落马,成为中共整肃司法腐败的标志。也正是在此时,一家独大的公安厅(局)长完全退出地方常委序列,失去政法委书记职务的“庇护”。
2015年,在取得上述种种自我清理的进展后,中共才开始小心翼翼地对律师界乱象“大动干戈”。数月前,全国人大公布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规定“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的,以及其他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构成犯罪,诱发律师界的激烈反弹,大陆法学界纷纷借助财新等媒体发表抵触意见。
7月初,曾多次代理敏感维权案件的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遭当局清查,周世锋、王宇、刘晓原、王全璋等多人被逮捕。警方声称,多名维权律师曾在此所工作并“涉嫌炒作40余起事件”,目的是“煽动群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并从中获取不当利益”。《环球时报》当时评论将这些律师称为“死磕派”,称这种精神本身包含有积极意义,但是涉案律师误导了公众的看法,制造了舆论事件,煽动不明真相者对政府的不满,最后必然走向不归路。
消息说,以锋锐为起点,不断有律师在7月10日前后遭遇传唤、问询甚至逮捕,维权律师群体遭遇重创。不过,根据获知的消息,众多代理敏感维权案件的律师的确有不少人接到当局的传唤,但基本都与当局接触后不久即被释放回家,遭遇逮捕者的数量微乎其微。外传“710”大搜捕实有哗众之嫌。中共官方亦表示,在律师群体中,类似周世锋采取非法获利手段的律师数量微乎其微,他们并不代表整个行业。
8月20日,中共司法系统邀集75名律师、14名法学专家和律师协会会长召开了一次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当时新华社的报道,这在我国法律事业发展史上是第一次,目的在于“进一步研究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当时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等政法高层均讲话释放了清晰的信号,核心仅为两个词 “保障”与“规范”。孟建柱一方面表示意识到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尚未根本解决,又出现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要求法官充分尊重律师,不能随意打断律师正常发问、质证等;但同时亦警告律师身份不是践踏法治的“护身符”,不能把依法处理律师队伍中极少数“害群之马”说成是打击整个律师队伍,“这不符合事实。”
此事在9月15日又出现新的信息。陕西省律师协会当天在官网发布公告,要求全省各市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等,规定律师在办理重大、敏感及群体性案件时,不得以发表公开信、鼓动助推舆论炒作、组织网上狙击、围观、声援等方式,制造舆论压力和社会影响。若未参与办理该案件的其他律师,不得组织、参与、支援,或在网上表达。此事虽然可能仅仅是体现高层意志,但它显然并未领会孟建柱的全部意思,所以其意图被彻底标签化为打击维权律师,再度触动不少海外媒体的敏感神经,甚至连大陆媒体也怒吼律协无权做出类似要求。
直到9月20日中共公布文章开始提及的那份《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文件,其实早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已有讨论。这份文件被许多声音认为仅仅是重复之前的各种规范,“摘录”的各种约束性和保障性权利义务条款,但它仍然不失细致缜密,更重要的是如何“落地”。
由此观之,从周永康在政法系统的人事影响大清理,到对中共司法体制的自清自新,再到2015年将注意力转移到律师界,中共高层显然有其轻重缓急的判断和整饬思路。从以上脉络看,简单以“49条”来判断它对律师整个群体来说意味着寒冬还是暖春,几乎没有任何意义。一个简单的逻辑是,尽管法学家并不抱持乐观态度,但可确定这次对律师的动作并非“虚晃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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