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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下出争拗 敏感成封杀律师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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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官方似乎再次释放修复公检法与律师之间紧张关系的信号。北京时间9月20日,中共五大司法最高机关首次联合下发内容详实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规定明确要保障律师的权利不受侵犯。但就在这一时间节点,陕西省律协下发《关于律师参与办理重大、敏感及群体性案件的指导意见》,对重大、敏感及群体性案件中的律师言论和行为作出规定和限制。中共当局内部的另一种“固执”的警觉再度显现。此番“南辕北辙”的表象后,是上层意志与底层执行的又一次对撞,还是高层意志本意如此?无论答案如何,需要注意的是,涉及敏感如果依然是一个有效的遮羞布的话,那么这场维护律师权利的动作便毫无意义。

陕西律协对律师收紧引发外界质疑

9月15日,陕西律师协下发《意见》,对律师代言敏感事件予以了限制。意见指出,对重大、敏感及群体性案件中的律师言论和行为作出规定、限制,包括:律师代理拆迁安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案件,要在三天之内向司法局、律师协会备案;不得以发表公开信、组织网上狙击、围观、声援等方式制造舆论压力和社会影响。

而在中共司法改革的主基调下,该文件颇有“违和感”。9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保证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提出,“应当尊重律师,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依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不得阻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得侵害律师合法权利”。

追溯到此前的8月份,由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召开的“史上最高规格”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亦是明确要求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基调。当时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的公开讲话亦曾包含保障律师权利的明确信息。

陕西律协对律师“收紧”动作,也许是高层意志的确使然,高层确有口风透露对律师界乱象的忧虑。然而,近年许多案例提醒人们,中共官僚体制中“政令不畅”,歪嘴和尚念错经的案例比比皆是,陕西律协是否会错“上意”?在社会转型期间,中共司法改革面临着不少的困难障碍,而这一次上层意志与底层的碰撞便是一例证。

封杀敏感代理或入恶性循环怪圈

这份地方文件几乎遭遇了一致炮轰。大陆媒体《新京报》在题为《律协无权禁止律师代理敏感案件》与之公开对骂:不能把律师代理所谓的“敏感案件”看成刺头、看成不安定因素,这是没有看到律师代理这些案件,避免了矛盾激化。
陕西律协让代理“敏感”案件的律师去“备案”的做法,还是延续之前的“维稳”的思维……

评论说,陕西律协对“敏感事件”设限行为,有违中共新一轮司法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大方向,其合法性备受质疑。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大步调司法改革,意欲回归“以审判为中心”,避免以权压法,回归司法作为矛盾终极解决机制的职能,包括启动“立案登记制改革”等,纠正之前积弊。

这其中便包括司法权受到地方利益的掣肘等问题。地方利益染指司法,乱象丛生。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关系到民生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敏感问题”比比皆是。这些涉敏事件往往被推出法庭之外,当事人继而不得不走纠缠信访之路,最终“维稳”压力让公民、地方政府两败俱伤,甚至激化出了极端事件。

中央与地方论调相左的表象后,或难掩上层意志与底层执行的又一次对撞。但无论答案如何,需要注意的是,涉及敏感如果依然是一个有效的遮羞布的话,那么这场维护律师权利的动作便毫无意义,也终究难以理顺社会矛盾的释放或者说发泄通道。

在整个法治体系构成中,律师是衔接司法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关键连接点。陕西律协将律师代理所谓的“敏感事件”看成不安定因素,且必须去“备案”的做法,仍固化在以往的“维稳”的旧思维里。殊不知,律师代理相关案件,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矛盾的激化。

此外,律师执业本身就是一种经济行为。正所谓,任意设立行政门槛,不利于市场机制发生作用,也不利于律所之间公平竞争。律协要做律师的娘家,而不是恶婆婆。律师如果违法、违规,律协和司法行政机关应该惩戒,但最终目的是为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司法改革的“以审判为中心”的初衷,所以就必须充分保障律师的代理、辩护的职权,而不是人为区分出一些所谓“敏感案件”,限制律师涉足。只有这样才将律师在社会转型中的变量最大化,将社会矛盾纳入司法渠道内解决,一改民众的“不信法律信上访”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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