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福建调研时称,“严肃纪律就是治本”,并将未来的中国反腐划分为四种情况。反腐不再是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二选一,即中共清廉的党员与其他的党员不再是“你死我活”的状态,清廉和腐败之间,加入了几种过渡的判定。这些处于腐败和清廉之间的官员,就是“严肃纪律”的对象,也将成为未来反腐新的目标群体。

王岐山反腐再出新政
“四种形态”,反腐只抓极少数人?
数日前,王岐山在福建讲话时将反腐划分为“四种形态”,
一是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三是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四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这四种形态的划分,实质上是为未来数年的反腐划定基调,因此将影响数千万中共党内人士的前途命运。
这“四种形态”吸引了媒体的关注,也留下了疑问。因为“四种形态”涉及到腐败者数量的划分,所以外界不清楚“四种形态”究竟是反腐所要达到的目标,还是对未来反腐程度的指导。“党纪轻处分成为大多数”,“严重违纪的应当是少数”“涉嫌违法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如果这是反腐的目标,即反腐所要达到的效果是让干部不敢腐败,让腐败分子成为极极少数,这是反腐的题中之义无可厚非。但若这是给反腐行动“划界限”,即不管现在的腐败程度的现状,只能抓极极少的人,只能重处分少数人,轻处分要成为大多数,则这意味着反腐达到了拐点,中共在安慰党员的心,王岐山在释放“只抓极极少数人”的信号。
习近平上台以来的反腐,遭遇到的最大的阻力是党内某些干部的消极抵抗。无论是郭正钢的“反腐,搞一搞就得了”,还是普通基层干部的“不敢做事”,都是对中共反腐行动的消极抵抗。自邓小平时代以来,经济建设是现阶段的中心工作早已深入人心,评价领导人政绩最直观的标准就是经济增速。据悉,近两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与基层干部的不作为息息相关。若说数月前中共出台“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是促进干部做事的“硬手段”,这次的“四种形态”很可能是安定官心的“软手段”。王岐山用划定数字的方式,来宣布大多数官员已经过了反腐关。
否认“你死我活”,反腐已到拐点
王岐山称,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二选一的状况,反腐不能是“你死我活”,而是有很多的靠党纪去管的“中间地带”。这意味着,“抓老虎”不再是反腐的主要形式,对党内官员的党纪处分将成为反腐的主流。
“四种形态”便是对此的进一步阐释,反腐形态的改变,可能意味着中共的反腐已到拐点。这一拐点便是王岐山之前所言的由治标到治本的转折。
可以说,反腐行动轰轰烈烈两年多后,如今已到治本的拐点。是继续以抓“大老虎”为标志性事件的反腐行动,还是改革制度推进所谓的“治本之策”,抑或反腐无疾而终重复以前的路,外界对此十分关注。“王岐山称“为治本赢得时间”,这说明中共上层十分清晰民间对腐败的不满日渐积累,留下的时间并不宽裕。反腐已到拐点时刻,中共即将出台的廉洁从政规定便是标志。
中共反腐的治本之策是严肃纪律?
在习近平上台之初,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宣称,“当前反腐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舆论普遍将此定性为中共反腐的战略性步骤,并分析称,治本就是制度改革,从制度上杜绝腐败产生的根源。如今习近平上台接近3年,中共“治标”的程度超乎外界的预料,反腐力度创中共历史之最,截止今年9月,已有121位副部级以上高官落马。外界在为中共反腐成果喝彩的同时,也对其所宣称的“治本”充满期待。因为按照其反腐的节奏,离治本之策的公布已经不远。
2015年5月,王岐山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就是反腐的治本之策”,近日又声称“严肃纪律就是治本”,无论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还是严肃纪律,其含义都是要严肃党纪党规。但严肃党纪党规早已有之,怎么就成为了治本之策了呢?严肃党纪党规就能做到从根源上预防腐败么?是的,若真能做到严肃党纪党规,确实能预防腐败。因为党纪严于国法,真的严肃了党纪,每个领导干部都遵守纪律,自然不会有贪腐的产生。严肃党纪早已有之,关键是如何严肃党纪,即如何做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
治本之策,是从根源上预防腐败的制度改革。严肃纪律,这里省略了主语,纪律不会自己严肃,究竟是谁在严肃纪律?是纪委干部么?那又如何做到纪委干部长期的严肃纪律?又是谁在严肃纪委干部的纪律?无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还是“严肃纪律”,都是反腐的手段。如何做到反腐的长期化,做到反腐手段不因人而兴因人而亡,这才是治本之策的真谛。因此王岐山提出“严肃纪律就是治本”,很可能只是治本的开始,其后还有一系列的制度改革,来保证“严肃纪律”的长期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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