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来客网

郭伯雄老部下刘坤被许可采取刑事措施

声明:本文转载自 「李宇婷博客」,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9月30日一早,陕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许可对刘坤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刘坤系陕西省十二届人大代表、榆林军分区原政委,曾是郭伯雄下属。

文章配图

郭伯雄老部下刘坤被许可采取刑事措施

公开简历显示,刘坤,1959年9月生,陕西延安人,研究生学历。他曾在1990年至1999年在陆军第47集团军政治部宣传处任副团职干事、处长(其间:1994年9月至1997年7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而公开资料显示,郭伯雄在1990年到1993年间担任陆军第47集团军军长。

此后,刘坤历任陕西省咸阳军分区政治部主任、咸阳军分区副政委,安康市委常委、安康军分区政委,榆林军分区政委,2011年2月到2014年9月,刘坤出任榆林市委常委、陕西省榆林军分区政委。

2014年9月16日,榆林军分区举行宣布命令大会,陕西省军区政治部主任黄富强宣读了中央军委关于任命史建国为榆林军分区政治委员,免去刘坤榆林军分区政治委员职务的命令。2015年4月9日,中共中央决定对郭伯雄进行组织调查。2015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给予郭伯雄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严重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在9月30日的陕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与刘坤一起被允许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还有陕西省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张明华。张明华曾任汉中宁西实业集团董事长。

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中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