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勒冈州校园屠杀案发生后,欧巴马总统再提出枪支管制议题,但密苏里大学一位法学助理教授却因学校禁止在校园持枪的政策,对学校兴讼,认为校园禁枪令违反联邦和密州法律的持枪权规定。
自2002年开始在密大任教的巴隆德斯(Royce de Barondes)在学校讲授商业法、企业法和枪械法,他试图通过挑战校园的禁枪政策,给校方领导上一堂宪法课。
大众新闻网报导说,巴隆德斯在上月向密州法院的提控中表示,在拥有3万5000个学生的校园里持枪,可保证自己的安全。他在诉案中指出:“如果出现违法者袭击,禁枪令将使守法的人陷入危险境地。禁枪政策不符合宪法,违反了个人的持枪自卫权。”
密苏里大学发言人1日表示,校方不对面临的控案做出评论,但学校已采取必要措施,以满足枪枝拥有人的要求。
巴隆德斯有隐藏式持枪的许可,但学校仍坚持校方的政策,禁止任何人在校园的任何地方持有和存放枪枝,认为学校的政策是在巴隆德斯的持枪许可之上。
巴隆德斯担忧,如果他被人发现在校园持枪,哪怕是放在自己的车里,也将可能丢失他的教职。
巴隆德斯作为原告,是控告密苏里大学的校长沃夫。控案引述宪法第二修正案和密州2014年通过的法规,认为任何有关持枪的规定都必须与法律相符,和密州居民的权持枪不可剥夺。
华盛顿时报报导说,巴隆德斯的律师表示,密大的规定显然违反密州的宪法,这一控案是保护国家最重要的自由权和自卫权的最佳形式。
密苏里州是全国20个之一,明确禁止在校园隐藏式持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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