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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校与小三在办公室偷情 被妻子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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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军事情报局一名吕姓已婚少校2年前奉外马来西亚出任务期间,多次在驻马国办公室和孙姓小三翻云覆雨,返国后与虽与曾姓妻子离婚,不料事后妻子辗转得知前夫离婚前已外遇,怒向军情局检举,吕男遭军方调查时坦承通奸并自请离职,曾女另提告求偿,台中地院昨判吕男、孙女须赔曾女50万元。

判决指出,2013年7月任职国防部军事情报局的吕姓男子结识从事保险业的孙姓女子,同年他只身前往马来西亚出任务,不料同年9月起,孙姓女子连续3个月每月搭机到马来西亚探视吕姓男子,每次停留4到7天不等,2人竟3度在吕男的办公室及住处嘿咻。

去年6月吕姓男子返国,虽立刻以家庭观念不同等理由,与妻子协议离婚,事后妻子仍辗转从吕男的朋友口中得知吕男早已偷吃,且吕姓男子离婚后随即与小三同居。

曾女愤而向军情局举发前夫的婚外情,军情局随即展开行政调查,吕男坦承外遇孙女,违反情报战工作纪律,事后自动请辞。

曾女另提告求偿200万元,吕男应讯时却改口否认奸情,辩称向军情局坦承通奸,只是希望前妻不要再胡闹,但法官采信军情局调查报告,认定2人曾在马国3度嘿咻,判2人须赔曾女50万元。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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