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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安放高利贷 债仔无钱遭严刑逼供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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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市公安局辖下分局近日被指透过设立企业与社企合作,对外放贷,月息高达6%。据指3名企业负责人借“官贷”后,因就还款起纠纷,被警方以涉嫌合同诈骗被捕,其中一人不但遭刑讯逼供,更被判囚无期,有家属举报指警方“以案讨债”。济南市公安局称有关报道与事实不符,并指涉事传媒从没采访该局相关单位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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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当地市公安局早年注册设立企业新大洲贸易中心,经营五金及建材等,其负责人一直由公安局派任。6年前公安局指派警员齐某负责分中心业务,其后齐某与亲家所经营的企业合作放贷。

其中一名借贷人刁某曾间接透过张某借“官贷”319万元(人民币.下同),并由齐某出面办理。其后齐某要求刁某替张某还款700万元,刁某拒绝后便被警方带走,其公司财物便被“充公”,最后更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刁某早前在庭审中称,当日在看守所地下室曾多次被殴打;而其家属指,刁被扣查的多辆私家车,经常出现在路上,疑警方“以案讨债”后又中饱私囊,故以实名举报警方劣行,惟目前仍无回音。有当地警方透露,齐某于案发后不久被勒令提早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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