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hegelzheng”昨天在东方论坛上发帖说起了这样一件事:本想带着孩子去宁波博物馆参观,没想到却在门口的停车场里发现了一块“不得了”的停车提示牌,短短一百字的内容里就出现了多处错别字。(10月14日《钱江晚报》)

博物馆错字连篇确实是“不该发生的故事”,甚至可以说是犯了“严重错误”。因为博物馆是名符其实的旅游文化景点,自然是地方和国家的形象窗口,这里的“风吹草动”都可能被“一网打尽”,也可能被“昭告天下”,形象窗口玷污不得就是这个道理。
而该地博物馆提示牌出现多处错别字竟然无人问津,这显然是博物馆管理一大“硬伤”。不管博物馆方如何解释,都逃不掉管理失责的事实。
博物馆提示牌“错之毫厘,谬之千里”。首先矮化、自损博物馆管理水平,这并不是博物馆管理无文化水平问题,而是工作态度问题,博物馆方总认为个别错别字“地球人都知道”,出点小错没有啥,明知有错误却不愿改正错误,造成错字长时间粉墨登场丢人现眼。
其次,这容易误人子弟,因为许多孩子正在学习、定型期,提示牌的文字错误,极可能误导孩子将错就错下去,一旦将来考试中出现这样的错误,极可能因考试毫厘之分名落孙山,不仅耽搁了孩子的美好前程,也让孩子、家长诅咒一生,有的家长还会把博物馆告上法庭,这不摊大事了吗?
更让人担心的是,一些国外游客、商家、政要前来参观时,突然看到这样低级趣味的错误,肯定要对国人文化素质、管理水平笑掉大牙,立刻“家丑”外扬天下,国民也会对此错别字声讨到底,媒体也会愤怒讨伐,博物馆领导必然被推向问责、问罪;所以博物馆提示牌错别字看是小事,实则小事不小。
之所以博物馆明目张胆让提示牌错别字错下去,就是因为此错没有明确的法律成本,也没有明确的问责“明白账”,一直是错字无责,博物馆当然敢让提示牌错字“妹妹大胆往前走”。
法律成本缺位把博物馆“娇惯”成了错字连篇。必须看到,旅游业已经成为我国支柱产业,旅游形象提升直接关乎国家形象和经济支柱提升,要把旅游大国打造成旅游强国,专门立法规范景区标识、制作、宣传等刻不容缓,具体要三面实施。
一方面要立法履行景区标识审批、审核制度,不给拍脑袋制作景区标识、标牌的机会;一方面立法给出景区标识标牌错误法律成本,倒逼景区标识不敢出现错别字;一方面立法把景区标牌、标识、宣传执政纳入层层问责制度,给层层领导捆绑上问责大板。这样,博物馆错字连篇误国误民乱象才能得到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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