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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报稿超习近平 中纪委首提违反宣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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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10月1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同时公布了河北原省委书记周本顺等四位高官要案信息。值得注意的是,在对周本顺的违纪通报中,中纪委首次用了一个新提法,违反中央改进宣传报道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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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原省委书记周本顺

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来看,党内调查中,周本顺、杨栋梁、潘逸阳、余远辉各自涉及几类问题。四名官员均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在有关此类问题中,周本顺被指“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干扰、妨碍组织审查”,以及为“提拔职务进行非组织活动,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和“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

陆媒微信公号长安街知事对此分析称,根据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2013年初,河北省委省政府比照中央要求出台了实施办法,对报道时长、字数也作了要求。2015年5月末6月初,周本顺到邢台衡水调研时,最后的见报稿发了近3,500字。而中共总书记习近平7月份到吉林一个省调研时见报稿仅3,000字,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在河南考察更是只发了1,300字。相比之下,周本顺“规格”确实有点高了。

长安街知事称,此次对于周本顺的通报确实亮点颇多,仅500字的通报体量,就远远超过职务更高的周永康、令计划。不过,通报内容的多少并不完全由职务高低来确定。中机关机关报说,“人要面子树要皮”,即便是胆大妄为如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也没人愿在众目睽睽之下成为“活”教材、“活”靶子。各级纪委的通报,从不痛不痒的“不点名不道姓”或半遮半掩的“张某”“李某某”,到公开曝光违纪人姓名、单位、职务职级、主要违纪事实和处理结果,让素来肆无忌惮的“破纪者”知耻知止、自悔自新,但是,从一些地区和部门的典型案例通报来看,虽见“点名道姓”,却惜字如金,难言给人震慑、敬畏之意。
而此前中纪委对典型案例的通报不是一项简单的文字发布工作,更重要的功能是引导正风肃纪方向。王岐山在福建调研时提出执纪的“四种形态”,这“四种形态”的标尺是什么,抓手是什么?典型案例正是这样的“解剖麻雀”课程,所谓“见不善如探汤”、“闻之者足以戒”,正是此意。值得一提的是,中央刚刚发布新版的党纪处分条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内容加入其中,丰富了纪律的内涵,周本顺等人违纪通报,对照新条例逐条“落实”,细节充实、纪法分开,充分体现了执纪的严肃性,也是对条例精神最客观的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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