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0月29日,中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九)》,该修正案将于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在废除嫖宿幼女罪,猥亵男性也将入罪之外,颇为令人关注的是,一些往常生活中看似常见的现象也将获罪,刑法的覆盖区域和深度均得到了提升。

意识形态的管制会否收紧
该修正案显示,在微信微博发假信息、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试图通过医闹获利、虐待老病残幼、扰乱法庭、撒泼耍赖打警察、收买拐卖妇女儿童、校车超速超载、私藏禁书等九类将有可能获刑。其中最高者如在微信微博发假信息等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私藏禁书等最高为3年有期徒刑,另有拘役罚款等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这可以看作是中国对于过去一段时间社会上有关乱象的整理和对策,曾经只能在舆论场争辩是非的问题以后将要交给法律来定夺了。
自从社交媒体的普及度急剧提高,自媒体的涌入对于新闻行业的传统严肃性造成巨大冲击,随着新闻源从权威走向草根,规范的缺位致使谣言四起,个别团体与个人为了利益推波助澜,围观者人云亦云起哄助威,一时间成为中国互联网最突出的乱象。
此前虽有数个微博“大V”被抓,但其罪名都是嫖娼等民事案件范畴,其后虽然有转发谣言500条可以获罪的规定,但都流于形式,未取得预期效果。而今正式在刑法中作出解释,或可在一定程度遏制网络造谣传谣现象。但在另一方面,其实行的具体细则如何制定,能否避免以偏概全,“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发布传播信息的主观性如何鉴定等问题,仍然有待观察。
对于医闹的争论已有很长时间,一方面是暴力袭医的案件层出不穷,另一方面又是问题层积的医疗系统屡出丑闻。恶性医闹固然应当以雷霆手段止其歪风,但医疗系统的问题不从根本上解决,医闹永远无法根除。
“看病难,看病贵”,天价医药,医生的医德医品等,此都是构筑健康医患关系的基础,基础打不牢,即便砖瓦补得再勤,也难以成事。
关于扰乱法庭、袭警等入法,应是中共整顿律师行业的后续发酵,此前锋锐律师事务所事件引发多方关注,一众维权律师等均发声抗议。该争议的根本在于,在维权的过程中是否可以逾越某些基本的制度与规则,任何一个行业都需要他律,也更需要自律。律师身份不能变成为所欲为的护身符,但也不应成为横加苛责的对象。
私藏禁书将入刑,这或许是此次刑法修正案最值得关注的一条。
《刑九》第120条规定:“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要注意,并不是说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不该查处,内容是无可厚非的,但手段却要仔细予以思考。有趣的是,中国媒体在报道该条细则时,不显山不露水地称“私藏禁书要入刑,这在现代社会实在很难想象”,或许是和曾经“文字狱”的历史浮现出相似之处,才会不由生此隐晦之言。
真正值得关注的是,这是否表明,中共已经有意在意识形态领域采取高压政策。包括报章杂志等平面媒体,电视广播等公共媒体,乃至网络等相对更加自由的场域,会不会在将来面临更为严格的审查和筛选。试作简单推论,现在将恐怖主义与极端主义入罪,推而广之,有无可能对主流意识形态之外的其他方向都作出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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