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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主义倾向入罪 中共精准严厉反恐


中共当局10月30日公布了一份新增犯罪名单,其中5个罪名与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直接相关,其切分预防、实施暴恐行动明确。这意味着中共将在未来反击日益频繁的暴力恐怖主义威胁蔓延时可以采取更理直气壮的严厉措施。今年早些时候,新疆首府乌鲁木齐曾宣布对穿戴蒙面罩袍等暗示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倾向的人们处以惩戒,当时曾引来西方舆论的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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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禁止穿戴极端主义色彩的服饰

当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30日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对适用刑法的部分罪名进行了补充或修改,其中增加了新罪名共20个,修改原罪名13个,删除原罪名1个,即嫖宿幼女罪。

其中新罪名包括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等5个与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直接相关罪名。

事实上,早在今年年初,新疆当局便曾下达《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规定》,要求从2月1日起,在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穿戴其他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的服饰、佩戴或者使用徽章、器物、纪念品和标识、标志的,也将被禁止。当局还威胁道,个人乃至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等若有违反都要接受惩戒,甚至入罪。
彼时,西方舆论指责中国当局所为乃是侵犯公民宗教自由权利的粗暴行为。而一名中国学者也提醒中共应该注意,“任何一项政策与法令,若涉及到限制公民的某项权利,必然首先须具有目的上的正当性,也就是欲保护或发展某种公共价值”,以平等、自由等作为“罩袍禁令”的价值基础,比公共安全更加妥当、周全。

同时,中国官方似乎在认定违反禁令时显得不是那么顺手。3月份,官方媒体上出现了一篇文章,报道西部边陲新疆的一对夫妇因为丈夫留有长长的大胡子、妻子穿蒙面罩袍而被判刑。但随即该文被删除,自称作者的神秘人发布致歉声明“相关新闻事实未经深入采访核实,造成报道严重失实,违背了新闻真实性原则。”“在此,向广大读者深表歉意。”这显示了在认定宗教极端的问题上存在犹豫不决。

上个月,官方公布《新疆各民族平等团结发展的历史见证》白皮书。彼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肖开提•依明在回应新疆是否在干预宗教自由时回应称,蒙面罩袍不是少数民族的传统服饰,也不是穆斯林或者其他阿拉伯国家的服装,它是地地道道的一个极端的服饰。穿这个服饰的背后多少都有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我们维吾尔族人也不愿意看到妇女同志穿这种服饰,比如有好多妇女还要工作,有好多妇女还要与社会进行接触,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坚决是不会答应的。

当时,《环球时报》曾发表社评《让蒙面罩袍远离新疆,这没错》说,对普通群众来说,蒙面罩袍客观上形成了一种宗教氛围的压力,它们传递出某种宣示,展示了某种扩张及进攻性。并不是那些穿蒙面罩袍的妇女本身具有进攻性,她们大多很无辜,是她们身边的极端宗教势力施加了她们不得不这样穿戴的强迫性。当她们走出家门时,这种强迫性又传递向公共场所,在她们自己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她们所穿的服饰成了移动的极端宗教势力符号。

但是究竟如何“去极端化”,港媒也曾引用新疆洛浦官员的话披露了另一种可能。这名官员说,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往往是在田间和炕头完成它的传播过程,和老百姓的生活各个细节息息相关。他们对当地对妇女蒙面并非采取强迫措施,而是“把她请上来谈,给她讲道理”。

对于此次中共立法禁止极端主义倾向活动,学界认为这是中共将暴恐预防前移、严厉反击的动作。不过,立法的实质在于清晰界定法与非法、罪与非罪,这无疑也可以强化禁令的可操作性,避免波及无辜。早年中共还透露今年将三审通过反恐法,料届时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界定将更为清晰,便于中共精确打击。当然,一切将视中共究竟在何种程度上不偏离去极端化的初衷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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