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周日(1日)起,实施刑法修正,新增罪名有20个,其中多涉及恐怖主义及网络罪名,如微信发信息涉谣言最高判7年,私藏禁书判最高判3年。有维权律师称,当局此举,等于禁言、禁书。(海蓝 报道)
中国最高法院及最高检察院周五(10月30日)联合发布司法解释、补充及修改刑法部分罪名。官媒新华社指,其中增加20个新罪名,修改13个原罪名,并删除嫖宿幼女罪,刑法修正案及司法解释周日(1日)同步实施。
这次司法解释新增的20个罪名,其中5个涉及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名,包括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利用极端主义破获法律实施罪,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及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
此外,3个新罪名与资讯网络有关,包括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其馀罪名还有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以及虚假诉讼罪、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对有影响力人士行贿罪。
就新增罪名涉恐怖主义,中国天网负责人黄琦指出,数年前,大陆民众持续提出,官方的强征强拆,或打压民众的方法,都应属于“恐怖主义” 然而现在官方把恐怖主义定义,细化为一系列按照他们指向的势力和事例,包括对新疆恐怖主义的定义,实际上在大陆很多地方也发生。但是官方特定所指恐怖主义涉及民族分裂,包括与境外的恐怖势力有连系,在大陆不会得到民众广泛认同。
黄琦说:因为众所周知,在中国大陆包括涉及一系列强征强拆过程当中,从民众角度来说,都认为这是恐怖主义行为,而官方从不把这些定义为恐怖主义。
就网络新增3个罪名,广州网络人士野渡指,其中“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这一条罪针对网络供应商,目前微博、微信及APP在大陆网民大量使用,新增这罪名令网络供应商及服务提供商自我审查,更严控网民在网络的发言内容。他又说,“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主要针对传播网络谣言,现在在刑法上明确其罪名,这条罪针对网民,他们今后发言更加小心。另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他认为这罪名可以涉及提供翻墙工具等行为。他又指,这三条罪完整反映当局看到互联网对体制的稳定性存在颠覆性作用,因此管控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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