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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要告中国 习近平早有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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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印度尼西亚突然发表声明,称中国在南海的领土索求侵犯了印尼主权,印尼要将中国告上国际法庭。这在菲律宾总统阿基诺声称热烈欢迎习近平,中菲关系转暖的背景下,显得很不寻常。东南亚国家一方唱罢一方登场,会给国际社会以中国乱惹麻烦的错觉。有评论指出,两国密集发声指责中国的背后隐隐有域外大国主使,其实质可能是旧有霸主对全球管辖权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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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防长卡特巡航南海,这被认为是对菲律宾的鼓励

印尼声称要将中国告上国际刑事法庭,但更现实的结果是,印尼只能将中国告上国际仲裁法庭。国际刑事法庭一般只针对非常严重的战争罪,如种族灭绝、大屠杀之类。国际仲裁法庭是针对国际争端的主要调节机构。但国际仲裁法庭对国家主权类争端没有裁判权,印尼的声明更多的是一种姿态,企图恐吓中国,以求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期间争取到和中国就岛屿争端谈判的话语权。

无论是菲律宾状告中国,抑或印尼状告中国,这在国际上都并非罕见。国际关系上经常有小国状告大国的现象,如尼加拉瓜状告美国案、格鲁吉亚状告俄罗斯案、毛里求斯状告英国案、孟加拉国状告印度案等。但菲律宾和印尼两国接连状告中国,还是因为同一议题,这在频率上比较少见。

菲律宾与印尼状告中国,有两个名词十分关键,一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二是海牙国际法庭。菲律宾和印尼状告中国的依据,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而菲律宾和印尼状告中国的法庭,很可能都是海牙国际法庭的常设或临时机构。而《联合国海洋公约》的起源条约是西方海洋强国相互协商的结果,代表的是欧洲的价值理念,并不一定符合中国的利益。像美国就认为,该《公约》对美国没有约束力。由此可见,《联合国海洋公约》,实际上体现的是制定该公约的国家的话语权,权威性值得考量。
至于海牙国际法庭,其虽为联合国的常设机构,但其前身是1920年的常设国际法院,该法院从创建到制度以至于指导精神,都具有很强的西方体系的特色。即便法庭的法官来自各大洲,但因为法庭的指导精神和制度,例如法官的宣誓内容等,都体现了浓郁的社会契约及人文伦理的价值观,因此天然的具备西方文明的基因。菲律宾和印尼状告中国,其凭借和裁判机构都是西方国家的产物,这实质上是利用西方的文明困住中国的手脚,其根源还是话语权的竞争。

在习近平对十三五规划的说明中,特别的提到了“提高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 所谓的制度性话语权,就是制定规则和制度,而海牙国际法庭和《联合国海洋公约》,都是国际规则和制度的具体化体现。习近平要拥有在全球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也就是要在全球的政经体系中发出中国的声音,制定体现中国特色的制度,这实际上是追求对现行全球治理体系的改变,改变的方向是让其符合中国的利益。

如果中国将来能够争取到习近平所说的“全球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那么无论对中国还是对世界的影响都是长期的深远的。如能成功,则意味着菲律宾和印尼这样的国家,在将来即便状告中国,裁判的条文和法院也会天然的对中国有利。其他国家相互争端的裁判,能够体现中国的追求和价值观。因此相比现在南海的争端,拥有全球治理的制度性话语权才是真正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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