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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被指抄袭 《夏洛》团队起诉索赔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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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11月12日,北京朝阳法院新浪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因影评人“文白”撰文称影片《夏洛特烦恼》抄袭美国影片《佩姬苏要出嫁》,11月10日,北京开心麻花影业有限公司、新丽传媒编剧彭大魔、闫非将文白诉至法院,要求删除涉案文章、公开致歉并索赔各项损失221万余元(1人民币约合0.16美元)。

文章配图

《夏洛特烦恼》海报

开心麻花团队表示,“开心麻花尽一切努力维护《夏洛特烦恼》制片方和主创的合法权益,坚决追究造谣者的责任,为原创正名!”

消息发布后,中国电影导演协会前秘书长何平于11月12日在微博上对此事做出点评:“影评的重要部分就是类比、分析、质疑,引出官司大可不必吧?”另外导演高群书也转发关注此事。而众多影评人也唏嘘不已:“以后谁还敢写影评?有种赚了十亿票房尽情打别人耳光的感觉,反正我有的是钱,告你怎么了。”“若评论无自由,则票房无意义!”不过也有很多网友支持片方:“凭什么你可以任意对比,而别人不能通过行动捍卫自己的名誉呢?”“写影评,也要有个“界”。过界了,当被告,不冤。”“开心麻花干得漂亮,言论自由的前提是不损害他人利益与名誉,法制国家就该这样!”

据了解,10月15日,杨文以“文白”署名发表题为《炸裂!〈夏洛特烦恼〉居然全片抄袭了〈教父〉导演的旧作!》的文章,称影片《夏洛特烦恼》全片抄袭了美国影片《佩姬苏要出嫁》,上述文章发出后,短时间内被各种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微博等自媒体大量转载、转发、传播、评论,阅读量超过10万次。

原告认为,涉案文章内容严重失实,影片创作不存在抄袭、剽窃或非法侵权改编影片《佩姬苏要出嫁》的情况,杨文在歪曲、捏造事实的基础上,进一步以“全片抄袭”等具有强烈侮辱性和贬损性的语言评价影片,已经构成了名誉侵权的主观恶意与客观行为。

故片方诉至法院,要求杨文删除涉案文章,停止针对影片《夏洛特烦恼》及本案四原告的名誉侵权行为;发表公开道歉声明;同时索赔经济损失200万元、公证费15,505元、律师费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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