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1月1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每月通报”栏目通报了数起反腐案例。其中,北京朝阳公安分局一民警办案过程中受贿80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71美元)向外透露案情;还在另一案件的抓捕行动中向犯罪嫌疑人亲属透露信息,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

通报称,10月份中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31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其中3起案例来自北京,均涉及收受贿赂和回扣,其中2起来自医院,1起来自公安机关。
房山区良乡医院肿瘤内科原主任闫秀云利用职务便利,为医药代表魏某某谋取利益,加大药品使用量,收受回扣共计人民币73.14万元。闫秀云后因受贿罪被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经房山区卫生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闫秀云开除党籍处分;经房山区卫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闫秀云行政开除处分。
另外一起案例来自石景山医院,其膳食科原科长殷保宏在担任石景山医院食堂管理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食材采购过程中,收受供应商给予的回扣款13万元。2015年3月,殷保宏因受贿罪被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经石景山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殷保宏开除党籍处分。
此外通报的一起案例涉及公安机关。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主任科员于晓路在侦办经济案件中,接受张某等人的请托,向其透露案件调查进展以及相关案件人员边控信息等情况,并陆续收受张某等人给予的人民币80万元。此外,于晓路在参与抓捕犯罪嫌疑人何某的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将相关信息透露给何某的亲属。经朝阳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于晓路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
另外,中纪委官网《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通报了131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93人。据悉,这是继7月9日、8月7日、9月9日、10月9日后,中纪委官网第5次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集中进行点名曝光。与前4次通报相比,本次通报的问题更加集中,主要聚焦在民生领域,其中,“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侵吞专项资金和救济资金”“骗取国家惠农补贴”“虚报冒领小麦直补款”“虚报征地补偿款”等字眼在通报中频现。
在本期通报的131起问题中,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民生领域问题比较突出,共78起,占59.54%。
此外,还有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18起,占13.74%。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11起,占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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