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客网

陈志云案押后 官:申暂缓令败则定罪


香港前无线(TVB)业务总经理陈志云,被指在职期间未有向无线申报,涉于2009年在奥海城主持除夕倒数节目后,与其助理收取11.2万元报酬,被判罪成。案件今(13日)于高等法院再度开庭。然而上诉庭早前裁决发还重审,辩方提出定罪会令陈声誉受损,不能继续帮助基层人士为由,希望押后定罪及判刑,以上诉至终审法院,法官最终决定将案件押后至12月18日。

文章配图

陈志云(左)再度在王喜保案下出庭

56岁资深传媒人陈志云一身蓝色西装,由好友艺员王喜陪同下,于金钟高等法院应讯,逾40记者在庭外等候。被传媒问及会否担心或即将被判刑,陈没有回应,只是保持微笑,应传媒要求转身拍照。期间好友王喜一直开路,据报最后陈志云跷着王喜的手入庭。

自称对无线没有怨恨的陈志云,早前曾表示在缠讼期间尝尽冷暖,他被指在任职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时,演出奥海城的“志云饭局”环节,事后被指与其助理丛培昆贪污,在未有向无线申报下收取报酬,陈丛二人两度经区院审讯均获判无罪,惟律政司第二度提出上诉,上诉庭早前颁下判辞,再次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案件发还原审法官席前,并下令原审法官须判二人罪名成立及作出判刑。

案件在13日开讯时,法官潘兆童称已收到两名被告的通知书,指希望押后定罪、求情及判刑,以上诉至终审法院。辩方律师称已在11日向上诉庭呈交动议通知书及证明申请书,并在动议通知书中提出两项涉及对公众利益有重大及广泛争议的法律论点,要求呈交终审法院作上诉程序,证明申请书上已写明申请理据,辩方律师希望法官可把定罪、求情及判刑押后至终审法院上诉有结果。
然过法官接受控方说法,认为法庭不能因为被告身分特别而作特殊处理,亦不可因特别身分而对他严苛,但法官认为完全不给机会太过不近人情,遂询问辩方会否向上诉庭申请暂缓执行,获辩方表示同意后,表示在陈志云向上诉法庭申请暂缓命令前,定罪及判刑会对被告不公,决定将案件押后至12月18日,以待被告向上诉庭申请暂缓,若届时上诉庭决定暂缓执行命令,律师可写信要求取消该日聆讯,但强调若陈未能取得暂缓令,则他届时会定罪,并处理两人的求情及判刑。陈志云及丛培昆获准继续保释。

至于陈志云在休庭期间,同日在高等法院提讯,涉诽谤王维基的前亚视执行董事盛品儒突然到庭,与陈志云握手,并寒暄数句。盛品儒事后引述陈感激他的到来,盛最后祝福陈“好运”。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