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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员炒股案半数挪公款 有人挪3.4亿国债


在中国官场自上而下的反腐风暴下,中纪委和各地纪检监察部门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通报中,“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屡被提及。而在被隐瞒的事项中,当下火热的股票、基金,成为官员不愿申报的“隐私”。有媒体11月18日梳理近年来12起官员炒股案件发现,在这些曝光的官员落马案件中,有多起涉及炒股行为,而官员炒股的本金和收益,动辄千万元甚至上亿元,堪称官员“股神”。其中,有过半数案件涉及挪用公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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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礼明挪用3.4亿国债炒股投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原行长陶礼明,在5年内与他人合谋多次恶意超发数亿元国债,将其中约3.4亿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57美元)国债资金挪用于炒股、投资理财,供个人牟利。

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曾任某国有大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人员的陶礼明,有着国企高管中罕见的学术背景,是金融界公认的“有能力的银行家”。

在陶礼明等人合伙挪用的超发国债资金中,有多次直接汇入证券营业部用于炒股,或汇入北京华融投资管理公司、东正投资公司、远望创业投资公司等进行委托投资。截至案发,中邮储国债专户中,尚有4,271.8万元资金未归还。

同样,桂林市公路管理局一财务处原处长毕正峰,从2010年至2014年,53次挪用公款进行炒股、消费,累计金额达1,180余万元。
姚刚前秘书向商人借款1,000万炒股

有时候,炒股也成为官员受贿的理由。2007年,浙江金华市原副市长卢福禄,因受贿56.9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其中,最大一笔24万元的受贿,被用于炒股。有报道描述说,2000年,行贿人李某与卢福禄打牌时建议,为何不拿出资金炒股发大财?卢福禄回答说,手头上没有多少钱。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某市市委副书记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私营企业主张某谋取利益,张某提出要感谢徐某。经徐某、徐某之妻沈某与张某商定,由张某以出钱供沈某炒股的方式送钱。随后,张某到证券公司以自己名义开设账户,并存入100万元,而后将账号、密码等资料交给沈某。

除了挪用公款、受贿外,还有借钱炒股的。

不久前,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接受组织调查。而据媒体报道,他的前秘书刘书帆,曾向方正集团前高管李友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通过亲友的股票账户购买股票,总共获利300余万。

2015年“落马”的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原局长李量也是股市大户。据报道,李友等人曾通过他们控制的成都华鼎公司,借钱给李量,用于购买北大医药2,000万股股票,李量因此获得巨额收益。

国企高管8年稳赚不赔 年收益近50%

2015年曝光的南方电网计划发展部的原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肖鹏,被指其亲友涉嫌利用多家电力供应商的内幕消息炒股,连续8年无一亏损、年均收益近50%。

《法制晚报》11月18日梳理发现,官员的股市战绩一向“神准”。而在“股神”的背后,官员在炒股时搞内幕交易的现象已被多次披露,例如,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中山公用案”、南京市经委原主任刘宝春“高淳陶瓷案”、浙江温岭市政府办公室原主任陈维立“大举买入案”等,这些案例表明,不少官员曾利用自己获得的内幕信息非法获益。

据证监会通报,2007年4月,中山公用拟筹划整体上市。两个月后,当时身为市长的李启红委托亲戚买入89.68万股公用科技的股票。在公司复牌后,股票被陆续卖出,李启红共获得收益1,983万元。
官员内幕交易炒短线 获利可达300%

落马的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委原书记朱渭平在其忏悔录中自述:“我不仅办了企业,还参股入股投资了多家公司,更严重的是购买在自己管理辖区的拟上市公司的股票,利用职权和影响力为自己谋取私利。”

监察部曾通报指出,领导干部通过内幕交易,“非法获利巨大,获利速度快,短期投资收益率高达100%甚至300%”。

“一些官员及其家属能够更早更方便地接触到非公开信息,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通过低买高卖等形式,获利空间巨大。有的则为上市公司的许可审批、手续办理、项目建设等打招呼、提供便利,而其亲属获得相关投资机会或股权,或者让企业‘先发财后回报’,进行利益输送,形成腐败期权化。”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教授庄德水分析。

附部分官员“股神”乱象案统计:

挪用公款

西和县农机供应公司原经理钱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困难企业补贴资金用于炒股。

山东省驻济宁一事业单位项目科副科长王梅利用负责单位财物便利,多次虚假提现,挪用公款300余万,用亲属名字开户炒股。

桂林市公路管理局一财务处原处长毕政峰,2010年至2014年,53次挪用公款进行炒股、消费,累计金额达1,180余万元。

上海一国有企业分公司经理潘某先后挪用公款近500万元炒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原行长陶礼明与他人合谋多次恶意超发数亿元国债,将其中约3.4亿元国债资金挪用于炒股、投资理财,供个人牟利。

内幕交易

证监会发审委委员邓瑞祥利用未公开信息,使用妻子及亲属的14个账户进行交易活动,涉案总金额69,764.80万元,非法获利854.53万元。
南方电网计划发展部的原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肖鹏,其亲友利用内幕消息炒股,连续8年无一亏损,年均收益近50%。

2007年6月,中山原市长李启红委托亲戚买入89.68万股公用科技的股票,共获得收益1983万元。

天津市水务局原副局长马白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违反规定买卖股票。

证监会发行三处原处长刘书帆利用某公司定向增发的消息,向朋友李某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通过亲友的股票账户购买该公司股票,获利300余万元。

公款填补亏损

2007年,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公证处原主任汤建中挪用公证处的提存款77.6万元用于炒权证,后将公证处基本账户里的20万元“借”出补仓。

湖北某中心学校常务副校长杨某某炒股没有收益,“借用”贫困生补助投入股市“补仓”。

金融系统官员“靠山吃山”

7月份,轰动一时的第16届主板发审委委员邓瑞祥涉“老鼠仓”一案在上海开庭。据调查,邓瑞祥利用李某等5个账户,在2009年3月到2013年8月,涉嫌利用“老鼠仓”交易41只股票,趋同交易金额2.3亿元,盈利约700万元,是不折不扣的“专业型股神”。

6月23日,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处长李志玲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开除处分。通报中称,李志玲“配偶违规买卖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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