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务部对“世越号”沉船事故主要责任方清海镇海运公司提起索赔诉讼,要求22名被告人赔偿1878亿韩元。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法务部11月19日针对“世越号”沉船事故的主要责任方----清海镇海运公司提起了索赔诉讼。
韩国政府要求六名清海镇公司员工、包括“世越号”船长在内的16名船员等共22名被告人赔偿1878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0.3亿元),政府已经暂用国家经费为沉船事件造成的损失垫付上述金额的赔偿金,如果损失额继续扩大,索赔金额也将相应增加。
自去年6月以来,韩国法务部已向法院提出针对清海镇公司等方面的113项财产保全申请,获法院批准取得的保全财产规模达1669.8亿韩元,“世越号”实际产权人、沉船事件最终责任人前SEMO集团会长俞炳彦的925亿韩元遗产也被包括在其中。
韩国法务部还将陆续针对拥有遗产继承权的俞炳彦四名子女、未将船上货物固定到位酿成更大损失的船舶租赁公司及其员工、对“世越号”负有航运管理责任的海运工会等提出索赔诉讼。
韩国大法院不久前裁定“世越号”船长杀人罪名成立,并判处无期徒刑;认定大副、二副和轮机长等犯有遗弃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到12年。
2014年4月16日,“世越号”客轮在韩国全罗南道珍岛郡近海发生沉船事故,造成船上476人中304人遇难(包括九名失踪者)、142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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