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1月20日,有微博称:高瑜案定于11月24曰上午9时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不公开开庭审理。来自尚宝军律师(中国维权律师,高瑜案辩护律师之一)。此前曾有消息称该案二审期限被延长至2016年1月12日,得知该消息后的高瑜异常气愤,曾怒斥官方。

香港民众要求释放高瑜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955年4月28日公告成立。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
高瑜为中国资深传媒人,曾在中新社工作,1989年担任《经济学周报》副总编,不久该报被停刊,同年6月3日,高瑜被捕。1990年8月28日获释。1993年10月2日,再次被捕,1994年11月9日,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将其判处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没收其800元(1人民币约合0.157美元)“赃款”。1999年2月15日,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获释。
2014年4月24日,高瑜因涉嫌“非法获取并向境外网站泄露一份中共内部文件”被公安机关带走刑事拘留,随后被检察机关起诉。虽然一直否认指控,但是2015年4月17日,高瑜还是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高瑜不服判决,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出上诉。审限至6月底届满。7月上旬,高瑜案被北京市高级法院延长审理期限2个月。
据高瑜代表律师曾透露,高瑜的身体状况堪忧,深受心脏病、高血压、耳水不平衡等疾病的困扰,虽然已经接受简单的药物治疗,但是仍未获批去专业医院进行系统检查。
该案从一开始就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包括美国和欧盟国家在内的政府和许多国际人权组织都先后多次发表声明,要求中国当局释放高瑜。在习近平2015年9月对美国进行国事访问前夕,奥巴马的国家安全顾问苏珊?赖斯在演讲中谈到人权问题时提到了高瑜等人的名字,并称美国将直言不讳地与中国领导人讨论人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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