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客网

中国记者高瑜涉密案二审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中国异见高瑜被控涉露国家机密案在周四(11月26日)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文章配图

现年71岁的高瑜曾多次被中国司法机关关押

代表律师之一莫少平向BBC中文网证实,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七年的高瑜在上诉后仍然被北京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为有罪,但是依据其认罪态度予以减刑。

高瑜被指在2013年将一份中共党内文件涉露给美国中文刊物《明镜月刊》,于今年5月一审被裁定“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机密级国家秘密”,国际人权组织批评有关案件是对人权和新闻自由的侵犯,律师也表示法院在不公开审讯中没有采纳律师提出的反驳控罪理由。

明镜集团曾否认其刊发的相关文件是从高瑜处获取。

“我们的基本辩护意见是仍然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该依法改判为无罪,”莫少平周四在电话中告诉BBC中文网说。

“但是(至少)高院没有维持原判,而改判为五年,我们觉得当然总比维持一审的七年有期徒刑要好吧。”

莫少平透露,法院在判决书中公开的改判理由是高瑜在二审期间“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表示认罪,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71岁的高瑜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以及美尼尔氏综合症(导致平衡功能失调的内耳疾病),需要每天服药,律师表示不排除刑罚以监外方式执行的可能。

莫少平指,监外执行需由一审的法院决定,目前有关程序仍在进行当中。

高瑜案于2014年11月21日在不公开的情况下开审,五个月后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律师随后提出上诉。

曾担任《经济学周刊》副总编的高瑜在1989年民主运动后被关押超过一年,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也曾因泄露国家机密的指控而被监禁。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