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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以高瑜案为教训避免类似错误重演


“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依法决定对高瑜暂予监外执行。”随着二审的正式宣判,在国际上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备受世人关注的高瑜案暂且告一段落。在二审便是终审的现行法律框架下,五年刑期仍属重刑,高瑜的罪名也未有任何改变,因此仍然会受到外界一些批评和质疑,但总体而言,因为有了监外执行的依法变通处理,相对于七年刑期的一审结果而言,不失为一种进步,算是给了高瑜案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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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瑜白发受审

现在反过来审视高瑜案,其实是一个本可避免的错误。高瑜被控泄密的文件是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的俗称“九号文件”的名为《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的通知》,其内容包括要求高校教师不许讲普世价值、新闻自由、公民社会等,被外界称为“七不讲”。事实上,早在高瑜发出这份所谓“七不讲”通报前,这一文件已在网上流传,而且这份文件也看不出有什么保密的需要,更难说“情节特别严重”,对于一个正在致力于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政党而言,对高瑜用重典,不仅会令人怀疑其“现代”的程度,而且更容易让舆论认为高瑜案具有一定的选择性和政治考虑,其结果是消解中共依法治国的努力。

事实上,高瑜案之所以一度陷中共于被动位置,之所以被认为是难以处理的“烫手山芋”,很大程度上是某些官僚不妥做法的结果。这已经是71岁的高瑜第三次坐牢,每一次坐牢,她在海外的声望都不断提高,获得国际上颁发的“自由金笔奖”、“新闻勇气奖”、“吉耶尔莫卡诺新闻自由奖”、“记者无国界新闻奖”、“全球二十世纪新闻自由英雄奖”等。这种因为某些官僚粗暴僵化的作风酿成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案,对于中共的政党形象和中国的国际形象只会是一种损害,不可不察。

所幸的是,二审宣判的依法变通处理,尽管仍然不够令人信服,但至少是一种进步,一定程度上挽回了执政党的损失。这既说明执政党内部有意改变此前对待高瑜之类知识分子的做法,又说明只要执政党愿意及时纠正错误,肯定会收到正面效果。
长期以来,中共历史上给外界遗留的“专制”印象广为人们所诟病,过去几十年中共也一直通过各种努力来消除摆脱外界这种负面印象。可以说,无论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总目标的全面深化改革,还是依法治国,其实从本质上都是为了更好地向执政党转型。但问题是,因为某些官僚动辄以非黑即白的二元思维看待高瑜之类对国家和社会问题发表观点的知识分子,容易上纲上线,激化矛盾,再通过互联网的放大效应,在舆论场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事实上,这种做法很没有必要,知识分子对国家和社会发表看法纯属正当权利,是一种文化人的担当,何况这种看法绝大多数时候都是为了国家和社会变得更加美好。改革离不开知识分子的参与,社会进步离不开知识分子的支持,只要执政党能够更有胸怀地面对知识分子,把知识分子的应有作用有效发挥起来,中共的“专制”的印象肯定会逐渐淡去,类似于高瑜案的错误肯定会随之减少。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无论是对于包括知识分子在内每个公民正当权利的捍卫,还是为了推进依法治国,乃至出于执政党自身的合法性考虑,执政党都应该吸取高瑜案的教训,以更有智慧更文明的方式来执政,不能也不应该让不利于中国国家政治文明形象的事情反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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