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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性“禁演”不再 韩国会通过“JYJ法”


近日,韩国国会一致通过议案,非广播节目职员不得以与广播节目制作无关的理由,禁止他人出演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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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J(图片来源:新浪微博@JYJcomeon)

据爆料,11月30日,韩国国会一致通过议案,非广播节目职员不得以与广播节目制作无关的理由,禁止他人出演节目,同时禁止大型企业等报复性禁止他人出演节目。

因为JYJ是韩国近几年没有明确理由却一直无法出演电视节目的典型代表,该法案又被称为“JYJ法案”。崔敏熙议员在提交该法案时曾表示,JYJ在揭露大型经纪公司的奴隶条约,促进标准所属契约书的诞生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他们自己却成为了各种不公正待遇的牺牲品,而广播通信委员会又受限于法规无法介入,因此有必要修改现有法规让广播通信委员会能够帮助像JYJ一样遭受不公正待遇的艺人。

JYJ是韩国C-jes Entertainment于2010年推出的创作型男子流行演唱团体,由原东方神起成员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三人组成。2010年,4月东方神起正式停止活动,其中三位成员组成JYJ重新出发,但是却遭到韩国和日本原经纪公司联手封杀。

2009年,7月31日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因奴隶合同和收入分配不公平,一同向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起诉原经纪公司SM Entertainment,要求法院中止与SM的专属合同效力。10月27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第50民事部假处分以不公正合约为原因判定三名成员与SM所属合约效力终止,自这一天起三人便不再是SM旗下艺人。

2010年,4月12日SM公司以对3名成员专属合约存在确认,向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起2项诉讼,向3名成员索赔22亿韩元(1韩元约合0.0009美元,下同)以补偿东方神起深圳演唱会被取消及东方神起代言化妆品等收入的损失。9月16日日本经纪公司艾回通过官网发布暂时中止专属艺人之金俊秀、金在中、朴有天的日本当地活动,开始在日本封杀JYJ。10月8日SM公司向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出对JYJ准备发行的新专辑《The Beginning》禁售假处分的申请和要求JYJ与C-JES合约效力停止的假处分申请。10月27日SM公司取消了对JYJ专辑的禁售令申请。
2011年,2月24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正式驳回SM娱乐公司对JYJ所提出的两项诉讼,法官裁定SM和JYJ之间所签署的专属合约无效,表示SM无权干涉JYJ的演艺活动,JYJ更无须赔偿任何损失予SM。3月14日韩国当地法院向SM娱乐下达了“间接强制命令”,表示SM不能妨碍JYJ组合的活动,如违反这条规定,每次需支付2,000万韩元。

2012年,11月28日JYJ与SM公司签订了和解协议,确定双方的所属协议自2009年7月31日起无效,并规定今后双方不得互相干涉各自的演艺活动。在签订和解协议的同时,JYJ与SM公司共同撤销了双方正在进行中的所有诉讼。

2013年,1月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对JYJ与艾回公司的诉讼作出审判,判决艾回公司无权干涉JYJ在日本的演艺活动,还要为之前的侵权行为支付JYJ的经纪公司约78亿韩元。此外东京地方裁判所还判决艾回公司侮辱JYJ经纪公司代表为黑帮事实成立,需向其个人赔偿1,100万韩元。7月24日韩国公正交易委员会对SM公司与韩国大众文化艺术产业总联合下达禁令,禁止他们今后做出妨碍偶像组合JYJ演艺活动的行为。

2014年,2月16日JYJ所属经纪公司C-JeS在官网上表示,公司与日本经纪公司艾回唱片公司达成协议,终结双方迄今为止发生过的一切法律纠纷,往后互不干涉对方的任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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