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美国加州的枪击案虽已经过去几天了,但这起造成14人死亡17人受伤的惨案不仅让死伤者家属背负了难以承受的伤痛,而且令大量美国民众心有余悸。根据美国民间组织“群体枪击案追踪者”网站的数据显示,美国2015年已发生351起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超过4人以上的枪击事件。作为一个对外号称“人权至上”和最现代的头号强国,美国竟然频频发生如此严重的枪击血案,其结果是在全社会制造了一种不安全感,严重损害美国形象,不可不察。

奥巴马就胡德堡枪击案发表声明
枪支泛滥血案频发
在这个有持枪传统的国家,几乎人手一支枪。据美国调查性网站“琼斯母亲”披露的统计结果显示,美国私人拥有枪械数量大约为3亿支,美国全国人口为大约3.14亿,两者相差无几。这一枪械数字比1995年增长大约50%,而同期美国人口增长幅度则为大约20%。按照这个趋势,2020年前,不分男女老幼,美国每人可“分得”一支枪。早在2007年,瑞士“轻武器研究项目”组织发表的统计数据就显示,美国枪械与人口比例全球第一,平均每百人持枪接近89支,甚至远超处于战乱中的伊拉克。
伴随枪械泛滥的是大量严重枪击案件。美国“枪击追踪”网站统计数字显示,美国2015年已经发生296起枪击案,平均每天超过1起。哈佛大学2014年10月发布的统计报告显示,美国大规模伤亡枪击案近年来显著上升。1982年至2011年,这类案件平均每200天发生1起,而2011年以后案发频率升至每64天1起。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报道,美国每年枪械致死人数已经超过死于高血压、酗酒、老年痴呆和白血病的人数,几乎与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相当。
美国也因枪械暴力遭受巨大经济损失。“琼斯母亲”网站统计,枪械暴力每年使美国付出2290亿美元经济成本,超过苹果公司的年营业额或用于肥胖疾病的费用,逼近医疗补助项目开支。
代价惨重枪械难控
频频发生的枪案让美国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是美国无论是州政府还是联邦政府对枪支的管控却阻力重重。
随着与持枪有关的暴力犯罪案件的不断发生,人们开始对枪支的拥有与管控进行反思。1934年,美国批准通过了《联邦枪支法》。上世纪60年代,美国先后发生震动整个美国社会的刺杀事件:约翰·肯尼迪总统、马丁·路德·金以及罗伯特·肯尼迪先后遭枪击身亡。1968年,美国出台了《枪支管制法》,对枪支用途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克林顿政府时期,美国先后通过了《布雷迪手枪暴力防止法》和《禁止攻击性武器法案》等多个控枪法,并规定民众购买枪支前需强制进入“等待期”并进行背景审查。除联邦法律外,美国各州还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枪支管制措施。
然而,这些法律和措施并没能禁止枪击血案的发生。面对接二连三的枪击案,美国公众要求加强枪支管制的呼声不断。但在美国社会中,限枪控枪的阻力依然十分强大。
2008年6月,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美国公民有权在用于个人用途的情况下拥有枪支,同时推翻了美国首都华盛顿实施了32年之久的禁枪令。2012年12月14日,美国康涅狄格州一名男子持枪闯入桑迪胡克小学,枪杀了20名学生和6名老师。悲剧发生后,奥巴马曾高调抛出综合性控枪提案,但法案在拥枪团体的大力游说等重重阻挠下未能在国会获得通过。
立国思想沦为制度“癌症”
美国的独立建国就是从莱克星顿民兵反抗英国殖民者的常备军的横征暴敛和掠夺用于狩猎和自卫的枪支开始的,因此在美国人眼中枪支成了捍卫自己权利和自由的有效利器。
1791年通过的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明确写道:“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并强调这不是恩赐,这是一种天赋权利。
因此,在美国拥有和携带枪支的权利和言论自由一样,被视为最宝贵的个人权利之一,并成为美国历史、传统和美国生活方式的一个组成部分。美国人笃信建国者的理论那就是对于“政府”这样一个人类所创造的“怪兽”必须时刻“防其失控”。
这是美国的建国者对于政府有可能发生异化而设立的一种防备,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其他国家时有发生的情况:即手无寸铁的人民面对政府军队的镇压束手无策。当然也使作为个人的美国人对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和土地的信心大增。
但是,随着美国已经建立相对比较成熟的民主体制,政府权力得到有效约束,这种为了应对政府暴政的立国思想不仅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不具备发挥作用的客观环境,而且其负面后果正严重威胁美国社会,甚至已经形成一种制度“癌症”。在二十一的今天,已经在内部完成了高度整合、形成多元、互相制约的社会结构的美国,很少会有人相信政府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与时代与人民为敌去推行暴政。但是,在政府暴政可能性不断降低的同时,立国思想导致的枪支泛滥却每每上演震惊世界的血案,以无比血腥的事实教训这个号称最现代、最发达的国家。
当然,很多人已经意识到枪支泛滥的危害。自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发生枪击事件以来,奥巴马总统已经两次呼吁完善控枪立法,严格管控枪支。但这种呼吁的效果有多大,不容乐观。早在今年7月,奥巴马接受英国广播公司采访时曾表示,无力推动美国控枪制度改革是其任期内的“最大挫折”。这种无奈、无力的背后,除了因为立国思想在发挥作用之外,更是因为势力强大的利益集团的阻挠。
这个势力强大的利益集团其中就有美国全国步枪协会。拥有420万会员的美国全国步枪协会握有大量资金,足以左右部分选举。在美国国会选举中,全国步枪协会的选票只投向拥护《宪法第二修正案》的候选人。美国全国步枪协会要求自己的会员给每一位众议院或参议员候选人评分,评分的主要标准即是否支持枪支拥有。然后,将会员的评分汇总,出版带有明显偏见的《投票指南》。其后果可想而知,枪支管制的拥护者往往会受到巨大打击。
从某种意义上说,白宫对于枪支管制的态度决定了总统任职期间枪支管制立法的命运。因此,攻下白宫可谓成功了一大半。自1977年以来,美国全国步枪协会每年都会在媒体上力挺支持反对枪支管控的总统。
在美国,最高法院法官是由总统提名、参议院确认的。而美国最高法院的对于《宪法第二修正案》的解释对限枪立法的成败有重要影响。因此当总统提名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时,全国步枪协会会调查候选人过往对持枪权的态度并据此采取支持或反对候选者的态度。
同时,全国步枪协会在削弱美国枪支管理法律方面也是不遗余力。早在1938年,美国政府就试图颁布法律,遏制枪支犯罪。但迫于全国步枪协会的压力,不得不取消了这些法律的制定。
1968年,当时美国政府正在制定《1968年枪支管制条例》。该条例获得了通过,这引起了全国步枪协会的高度关注。从那一年开始,全国步枪协会全力投入到反枪支管制的战斗中。结果是,从1968年开始,一直到1988年,美国没有颁布过一部全国性的枪支管制法案。1994年通过的《布兰迪法案》也被全国步枪协会削弱得失去了应有的法律效果?全国步枪协会不但致力反对联邦限枪立法,还积极削弱各州的相关法律。美国的枪支管制法案和条例,绝大多数由各州制定。
对于政客来讲,他们更加注重的是如何捍卫自己的选票,而民众则完全被全国步枪协会灌了“迷魂汤”:即枪支可以很好的捍卫自己的权利。
在美国无论是政府高官还是民众都迷信建国者所制定的宪法及其修正案,他们认为200多年前的宪法及其修正案让他们享受了充分的权利和自由,而《宪法》很好的继承了《独立宣言》的政府异化理论:“当政府一贯滥用职权、强取豪夺,一成不变地追逐这一目标,足以证明它旨在把人民置于绝对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但事实上,这种理论最主要目的是避免暴政,而不是作为应对暴政的一种手段的持枪权。进一步讲,只要有利于消除暴政产生的土壤,是否拥有持枪权只是次要问题,尤其是在暴政已经不复存在、枪支泛滥成灾的背景下,如果再用立国思想来抵制枪支管理,除了会让人觉得不合时宜之外,还会让人觉得这是利益集团在裹挟政府和民意。
综上所述,枪支不仅不是捍卫自身权利的很好方式,相反还会酿成一系列惨剧。美国立国思想将人民的持枪权作为应对政府暴政的自卫和反抗手段,但事实上两百多年以来美国政治之所以从未发生暴政,不是因为人民的持枪权,而是因为整个社会已经形成一种公民文化,而是因为建立了一个相对比较成熟的民主体制,这才是最为重要也是最根本的事情。那种认为持枪权才是避免暴政的重要手段,不仅是一种本末倒置,是一种心理安慰,而且还会被实力强大的利益集团所利用。如今,加州枪击案再次以血腥的事实教训世人,美国确实应该好好反思枪支泛滥的问题,绝不能再被利益集团所绑架,任由枪击惨案在立国思想的幌子下反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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