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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连特首也有可能误堕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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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将恢复二读酝酿已久的《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惟因现时由当局提出的原议案欠缺开放式豁免条款,令人忧虑条例会被用作言论检控,为社会带来白色恐怖,严重打击二次创作及言论自由。因此,新民主同盟明言,如政府拒绝加入相关豁免修订,将会不停发言加入拉布行列,在议会内和平抗争。在现时建制派在议会占多数的情况下,我们呼吁其他泛民盟友,在这大是大非的议题上,一同积极发言或拉布,因行礼如仪投反对票,根本无助阻止恶法通过。

草案有一个更为人熟悉名字──网络23条,因草案没有豁免所有类型的二次创作,令一般市民日常易误堕法网。原草案建议豁免六大特定类别的作品,包括改图、改片、恶搞和截图等,免除该等作品的刑事或民事责任,但仅限内容与公众利益相关。若作者只是抒发个人情感或展示才艺,则未获豁免。有网民举近日梁振英facebook上载与黄家强合唱为例,特首「抒发个人情感」在新例下已是侵权行为,连特首也有可能误堕法网。

梁有权用尽 势限言论自由

草案中最值得关注的地方,就是将侵权由侵权人及版权持有人之间的民事诉讼,另外赋予政府部门提出刑事检控的权力。姑勿论以公权力干涉私人版权于法理逻辑是否不当,当草案容许当局得到版权持有人投诉便可提告,各位只要回顾过往数年政府所作所为,梁振英有权用尽,不难想像日后网络世界将弥漫随时被告的白色恐怖,言论自由势必大幅度萎缩。

就以上忧虑,关注团体键盘战线及网民发起联署,要求立法会议员尽力反对草案。新民主同盟研究过草案条文,已向政府明确提出三大要求:一、必须于条例草案中列明不诚实使用电脑罪不适用于版权法;二、为豁免作品加入「豁免凌驾合约条款」,令限制版权豁免的合约条款无效,达至真正的民事豁免;三、引入开放式豁免,只要是非牟利或非商业创作,以及无伤害原作的版权利益,均不须负上刑事责任。三大要求是回应市民的担忧,亦兼顾了网络自由和版权权益。除非政府完全接受上述三项修订,否则新民主同盟将联同其他议员发言拉布,反对网络23条到底。

因是次草案属由政府提交的普通法案,只要过半数议员支持,就可获得通过,亦因此政府恃着议会建制过半的铁票,无视一切反对声音,令就算泛民议员全投反对票,也不能避免草案成为香港法例。只是,今次草案关系到广大市民基本的言论自由,我们难道又甘心,行礼如仪式的投反对票就算了吗?若我们不加入拉布,实在对不起日后被条例打压自由的一众市民。

新民主同盟面对如此大是大非的议题,加入拉布是义不容辞,希望尽力拖延表决,以不停发言争取行动空间,使民间团体有更多时间组织和平抗争。过往梁振英政府不断利用传统媒体抹黑拉布,指称是浪费公帑及时间的行为,但市民眼睛是雪亮的,最浪费公帑的是高铁及港珠澳大桥等大白象工程,当日建制派盲目护航,招致今天巨额超支的恶果。我们是有勇气打破梁振英设下的拉布框框!

今天,网络23条审议在即,网络言论自由被送上断头台,市民希望泛民的议员们不只举手反对,而是要想办法拉倒议案。我们仅在此最后呼吁,政府听取意见修订草案;如一意孤行,请所有泛民政党参与拉布,以行动捍卫大众的表达自由,不要令市民及年轻人再一次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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