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2月8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浦志强案召开庭前会议,预示着该案即将进入庭审。据媒体报道,浦志强本人出席了庭前会议并拒绝认罪,浦的妻子孟群遭到驱赶未能与丈夫见面。
评论家指出,在对浦志强案的处理上,中共显得有些不自信和小题大做,不妨把在高瑜案上已经迈开的脚步再跨得大些。
另一方面,因浦志强维权律师和“六四”的双重标签,浦案外围缠绕了大量政治因素,必须指出的是,在这些因素中,有相当部分跳脱出法律的原则和准绳,而是在以政治利益的角度来看待司法案件。
据报道,庭前会议主要为解决开庭的程序,包括呈堂证据等。浦志强的辩护律师莫少平介绍,目前被指是浦志强“罪证”的微博,从此前的30余条减少为7条,其中3条被指控涉嫌“寻衅滋事”,另外4条则被指涉及“煽动民族仇恨”。浦志强表示上述微博确由其本人发出,并称如内容伤害到某些人,愿意道歉,但拒绝认罪。

维权律师和“六四”的双重标签使浦志强案缠绕了大量政治因素
浦的另一辩护律师尚宝军表示,浦案预计最快会在一至两周内开审,如被控罪名成立,浦志强或将面临8年的刑期。尚宝军同时提到,“他(浦)承认他的有些言论或许有点过火,有嘲讽成分,甚至无理不敬,他愿意道歉,但他不认为他犯了任何法律。”
同为知名的异见人士,此前高瑜案以5年刑期,监外执行作结,当时高瑜的辩护律师也是尚宝军和莫少平。
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的包括“说新疆是中国的,就别把它当殖民地,别当征服者和掠夺者,先发制人后发制人都为制人,都是把对方当敌人,都是荒谬的国策。”、“昆明事件太血腥,凶手罪孽深重。说疆独制造恐怖,这回我信,但这是结果,不是原因。死伤极惨重,后果太不堪,你就给了我一句话,说疆独凶残你没责任,我不满意。”“寻衅滋事”的则是发微博议论毛新宇、申纪兰及质疑雷锋造假等。
客观而言,浦的言论的确有“无理不敬”、“过火”之处,不太符合一个律师应当具备的专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但这是否能构成“煽动民族仇恨”,仍可商榷。退一万步说,以浦志强在中国舆论场中的影响力,即便其存心煽动民族仇恨,能否有效实现犯罪事实也是个问题。
目前看来,仅以4则微博,就给浦志强戴上“煽动民族仇恨”的帽子,反而显得不太尊重法治精神,颇像刻意弹压。
另外一点,在中国舆论圈中,喜发议论且出格倍于浦志强者,恐怕也不在少数,这些人的拥趸不但远远多于浦志强,能量也非浦能比,但却独独将浦入罪,这本身就足以引发外界的联想。
浦志强身上的“六四”标签,仍是其特殊性的重要来源之一,去年被关押便是因为在“六四”期间组织了座谈会等活动。一旦知识分子带上“六四”标签,中共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就会显得失于权衡,如高瑜、铁流等人,概莫如是,这是应当反省和检视的地方。
对于浦志强案,最好的解决方法仍是严格按照法律办事,不必带上许多不必要的政治负累。对其微博的言论,毛新宇和申纪兰等人可依法提告其侵犯个人名誉,以诽谤罪提出诉讼,而有关“昆明暴恐”等微博,也有相关条令可以约束,这都是法律给予的权力,照此办理,旁人自然无可辩驳,但如今“一言堂”般断定浦志强是“煽动民族仇恨”,就显得自身急躁与失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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