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当局反腐风暴未歇,审计大棒或将接踵而至。北京时间12月8日,中共关于审计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方案出炉,首次明确“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对党政一把手同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官员任免的重要依据。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改革审计署效仿中纪委自行扩权,将地方审计机关领导权上收中央,要求省级审计官员任免需审计署党组同意。对此,外界有分析指称,此番审计署权柄扩大,亦或是当局将掀审计风暴之兆。

中共审计制度改革首次明确党政同责
12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简称“《框架意见》”)及配套文件《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
《框架意见》明确,在实行审计全覆盖中要“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据悉,这是大陆审计领域首次提出“党政同责”。据悉,中共当局过去主要是对政府的主要官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党委主要负责人少有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而实际上,地方政府许多工作是党政一把手共同决策的,其中涉及落实国家政策、重大投资的甚至可能都是省委做出的决定。
此次改革意见要求,审计机关要依法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党委(党组、党工委)和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意见还明确,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以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对此,官媒援引审计署法规司司长刘正均透露的消息称,此前审计署在“党政同责、同责同审”上其实已有突破,2015年已对省委书记、省长开展同步审计。
此次改革后,审计结果与整改将与领导干部任免挂钩。《框架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审计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检察以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其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要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除此之外,尤为值得注意的是,继纪检系统提出垂直化改革后,此次审计系统也将实行垂直改革。《框架意见》提出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如干部管理上,省级审计机关正职、副职领导干部任免须事先征得审计署党组同意或征求意见。
据悉,目前大陆地方审计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均由同级别地方政府进行任免,这种体制导致“派生权力去监督原权力”,现实中非常尴尬。而此次改革意见除明确上级审计机关参与干部管理外,还明确其参与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管理、激励考核。《框架意见》提出省级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要报审计署备案,审计机关的重大事项和审计结果必须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同时抄报同级党委和政府,上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考核。
对此,外界认为,此次改革审计署垂直改革,实际上是效仿此前中纪委自行扩权,将地方审计机关领导权上收中央之举。此前早在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后,中纪委即在京召开会议,决定将向中宣部、中组部、统战部和中央对外联络部派驻纪检组,取代原有在编制上隶属于各自部门的纪检人员,并将继续推进收回省委书记对地方纪委书记任命权的做法,将“纪检双重领导制”具体化。彼时曾有分析人士认为,这些措施表明中纪委正在扩大权力,中纪委书记王岐山的权力亦水涨船高。
中纪委扩权之后,中共当局掀起了一轮前所未有的反腐风暴,周永康、令计划、徐才厚、郭伯雄等
军政各界高官落马无数,引发全球关注。
而此番,中共反腐风潮未歇,审计署再行扩权之举,将地方审计机关领导权上收中央,被外界认为亦或是当局将掀审计风暴之兆。后续当局在审计领域还将有何动作尚须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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