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对《2014版权(修订)条例草案》的辩论,源于过去十年来对现行法例漏洞的争议。根据现行法律,要在网上打击侵权行为十分困难,港府也因此受到全球商界抨击,因为现时的版权法已过时,未能达到国际标准。
港府2012年提交议案,但因受到强烈反对而撤回。现在的修订草案包括六项豁免,意在回应社会对言论自由的关注。

新草案令泛民阵营内部出现分歧。泛民的支持者主要为年轻一代,而青年人对草案批评尤烈。
工党日前发表声明,明确表示不会支持草案,并会加入激进派的拉布行动。但民主党表明不会参与拉布,由此成为批评对象。公民党对尚未对草案表明立场。
以下将探讨草案内容及各方的讨论:
港府提出的具体豁免为何?
草案将科技纳入管制范围,让法例适用于数字平台的版权物。而为了平衡版权持有人和公众的权益──尤其是创作图像、视频和音乐等衍生作品并在网上分享的人士,草案作出了一些豁免。
知识产权署署长梁家丽说,根据版权作品而产生的衍生作品,如果仅属于戏仿、讽刺、滑稽、模仿、评论时事及引用,就可获豁免刑事及民事责任。
梁家丽说:“我们参考了全球的相关法例。相对于许多国家,我们作出了更多豁免。"
此外,由网络服务供应商因技术理由而暂时复制的版权作品,以及用于教育目的录音,均可获豁免。
梁家丽表示,在社交媒体上分享连结,改编视频、歌曲或图像,串流视频游戏或撰写同人小说,都不属违法。
梁家丽说:“有了这些豁免,公众就可以放心,不必担心落入所谓的法律陷阱。我们针对的是大规模的侵权行为,并非个别用户。"
为何网民对新草案如此不安?
有人担心所创作的衍生作品不属于任何一个获豁免项目,因而被入罪。
反对新版权法的组织“键盘战线"法律顾问蔡麒说,港府只不过是简化了法例。
他指出,对于衍生作品标明原创版权物出处会有什么潜在的法律陷阱,港府未有详细解释。
蔡麒称,虽然加入了豁免,但衍生作品的作者仍要对原著作出“足够的确认声明"。
他质疑何谓“足够":“是否只需要列明原作品的作者?但如果作者不是版权持有人,那又如何?"
他问道,如果所用的是歌曲或电影片段,那么是否需要列出整个制作团队,包括导演、编剧和电影公司的名字?
他说,如果是这样,衍生创作的图像就会被这些名字覆盖。
蔡麒还说,新的修订并未清楚写明,分享翻唱歌曲、撰写同人小说、制作动漫角色扮演的服装是否有法律责任。
他说:“酌情权在版权持有人的手中。"
有人认为,豁免并非意在增加自由度,而是利用人们对法律责任的恐惧,强迫大众以某种方式发挥创意,并进行自我审查。
法政汇思成员吴宗銮表示,相关豁免意在设限,将创意局限在一个框框内。
批评人士还有什么诉求?
三名泛民议员说,可以借鉴外国的法例。他们提出的修订参考了加拿大、美国和新加坡等地的做法,受到部份网民审慎欢迎。然而,这些修订获通过的机会不大。
人民力量议员陈志全建议政府采纳美国“公平使用”的法律原则,而非香港模式的“公平处理"。
根据“公平处理"原则,只有当材料用于法例列明的目的,才能够得到版权豁免。而在“公平使用”原则下,只要材料使用符合几个“公平"原则即可,没有限定使用目的。
工党的何秀兰说,创作戏仿作品的网民权益若要受到更好的保障,新草案就应该加入条文,豁免网上传播版权作品用户生成内容的用户,相关内容包括编辑过的图像或视频、二次创作、翻唱作品或旧歌新词的演唱视频、粉丝自制视频或视频游戏的串流。
香港律师会也同意,考虑到海外情况的发展,用户生成内容的概念值得当局考虑。
法律界议员郭荣铿则要求政府研究英国的做法。在英国,戏仿、滑稽、模仿的豁免条例中包含一项条文,禁止合约条款凌驾或限制这类豁免。英国政府解释说,合约凌驾条款令用户、消费者和商界对相关法例有更确切和清晰的认知。批评人士担心,若没有此类限制或禁制,商业合约有可能设法规避此类豁免。
资讯科技界议员莫乃光支持在草案中新加入的条文。然而,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议员马逢国持相反意见。他说,英国法例有碍订立合约和进行合法商业交易的自由。
为何港府不愿采纳这些措施?
对于用户生成内容及合约凌驾的意见,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似乎采取观望态度,但强烈反对陈志全建议的“公平使用"原则。
该局表示,若采用公平使用原则,则香港现行的版权法架构就要全面更改,另外也需要根据咨询结果考虑。
至于用户生成内容,港府认为此词空泛且欠缺清晰定义,因此有所保留。官员早前向立法会表示,目前国际社会对“用户生成内容"并无广泛接受的定义。
立法会一份文件称,就政府所知,现时只有加拿大在版权法例中包含了用户生成内容的豁免。由于此事仍然有争论空间,因此政府认为现时应该审慎,不应在法例中引入“用户生成内容"的概念。
但泛民批评最激烈的,是政府声称合约凌驾条文“具有高度争议性”。
香港官员称,英国政府被指低估了合约凌驾条文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因而受到批评,并称相关英国官员已表示,将在五年内评估条文对经济的影响。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秘书长黄福来表示,该草案迫切需要获得通过,并承诺通过后就会进行检讨,审议泛民提出的修订建议。
郭荣铿表示,香港现行法例的多个条文都已包含凌驾合约自由的内容,例如《雇佣条例》和《残疾歧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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