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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谷开来案同犯张晓军再获减刑1年


日前,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公布,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的张晓军,在2014年8月28日减刑6个月后,于今年11月再次减刑一年。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还发布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罪犯薄谷开来

减刑案件的公示”称,为了确保减刑案件的审判质量,落实审判公开原则的要求,对罪犯薄谷开来建议将其刑期减为无期徒刑,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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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0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天对被告人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薄谷开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晓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薄谷开来也于日前由死缓减至无期徒刑

被告人薄谷开来和张晓军部分亲友、英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一百余人参加了旁听。被害人尼尔·伍德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也到庭参加诉讼。

公布的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11月10日公告称,张晓军近期确有悔改表现:能够认罪悔罪、服从管教,积极靠拢政府、接受改造;经常向民警汇报思想,在民警的教育下能主观深刻认识自己的罪行给自己的家人带来的痛苦;决心以实际改造表现从根源上洗刷自己的灵魂。该犯能够认真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监规,以实际改造践行《安徽省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日常改造中在刑意识突出,时刻警醒自己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该犯能够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能教育的学习;认真遵守学习纪律,从不迟到、早退及旷课,注意听讲,认真做好笔记;成绩优良。该犯能够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主动服从任务分配及生产调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严把质量关;坚决按照生产工艺要求去做,严守操作规程,杜绝安全隐患。公告最后显示,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2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8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62条第2款的规定,建议对罪犯张晓军予以减刑1年,特提请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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