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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是否应与机动车一样遵守停车标志规定?


自行车是否应与机动车一样遵守路口停车标志的规则目前在旧金山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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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二晚,旧金山市议会经过一番讨论后,通过了一项新的规定:在旧金山骑行者可减速通过停车标志牌(Safe rolling stops at stop signs),前提是必须在安全的情况下。

居住在旧金山的索斯泰克(Sostek),是老规定下一名骑自行车的受罚者。她因在停车标志前没有完全停好(当时自行车时速慢于5英里),被交警写下一张200元的罚单。索斯泰克回想起当时的事发情景,说道:“当时我听到警笛的声响,于是我减速靠边,巡视马路两侧确定并无行人后减速越过停车标志牌。”

根据加州现有的交通法规,不仅机动车辆必须在停车标志牌前完全停车,骑行者也不例外。索斯泰克就因为这个没有完全停下来的行为,违反了法规而受到处罚。

随着针对骑行者的罚单越来越多,很多人认为现有的规定过于死板,并无必要。

旧金山自行车联盟(SF Bicycle Coalition)的卡斯蒂(Chris Cassidy)说:“问题的关键是当局是否值得在协助公共安全上投入这些资源,这种投入是不是一种浪费?我们当然同意危险骑行应该吃罚单,但是我们也认为,旧金山警察局应该把他们珍贵的资源投入在最最危险的交通违规上。”

不过,也有人持有不同意见。建筑工简森(Larry Jensen)说:“他们(指骑行者)也该服从标志牌的指示,这是他们应该做的。我不认为骑行者应享有特殊的待遇。”

坐在轮椅上的市民基尔波堤(Tom Gilberti)则持有折中的态度,他希望骑行者无论如何都该注意安全。他说:“只要发生冲撞都会对我们造成很大的伤害。撞上我们会导致轮椅翻侧,脖颈折断。”

旧金山市长李孟贤已表态将否决这项规定,认为会带来安全隐患。据悉,支持这项新规的市议员的票数将不足以推翻市长的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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