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被控“间谍罪”、两年后最终以承认两项轻罪换取检方“永远放弃对间谍罪指控”协议的联邦调查局(FBI)前线民陈文英,近日投书美国华文媒体表达对好友病逝的惋惜,并强调当年自己的官司是“美国政府的丑闻”。

在陈文英为FBI服务的20年里,她经常因“表现出色”受到嘉奖
性,间谍,政治……陈文英在2003年一下子成为全美家喻户晓的人物。在媒体笔下,她成了“人人青睐的艳妇”;反华人士口中,她是“处心积虑的红色女谍”;美国情报系统眼里,她是吃里扒外的“叛国者”。各色人等,都在按照自己的设想诠释着陈文英。
陈文英2003年被控“间谍罪”。2005年12月16日,陈文英向洛杉矶联邦法院承认,自己曾向联邦调查局提供虚假证词,隐瞒与FBI联络人兼上司詹姆斯•史密斯的长期婚外情关系,以及向国税局隐瞒2000年从FBI获得的3.5万元报酬及1.6万美元出租房屋所得。法院据此判处陈文英缓刑三年、从事社区服务200小时及罚款1万元,但双方达成“永远不以间谍罪起诉”的协议。
陈文英后来与丈夫梁锦鸿离婚,再度披上嫁衣。新郎正是当年“双面间谍案”男主角、联调局前资深探员史密斯。
陈文英在谈及当年的案子时,特别指出“案子是美国政府丑闻,我认的不是间谍罪”。
说这是美国政府的丑闻,是因为他们不择手段,向我家人施压找疮疤揭, 逼我认罪,因为他们的案子被撤销了,他们放不下身段。我去法庭认罪,法官说,你的案子已经结束了,为什么还要认罪,是受到威胁了吗?可我还是认了两项罪。
对于检控方提出的那惟一明确的证据,陈文英的辩护律师珍妮特·李维妮相信:“未经FBI同意,陈绝不会向中国国安部递送任何情报”,那可能是FBI有意的陷害。
最终,究竟陈文英是奉命行事,还是被中方“收买”的双面间谍,成为案件的关键。控方的推论终于未能说服陪审团。然而,案件依然扑朔迷离。记者无法从洛杉矶法庭获得的材料中找到答案,因为法庭辩论中相当一部分因“涉及国家安全”而不能公开。陈文英在法官撤销控诉后的记者招待会上的表态更增加了其神秘性。那个招待会,记者被禁止提问,而陈当时只是表示,“很多事情现在还不能说……一切会真相大白。”
陈文英,英文名卡特里娜·梁。1951年生于中国广东,16岁移居美国。1972年就读于康奈尔大学。据陈文英本人透露,大学期间她曾帮助筹建中国驻联合国代表处,“我款待过的人现在多是政府要人”。这也许是日后FBI看重陈文英的重要原因。
1979年,陈文英全家搬到洛杉矶后,FBI特工史密斯找上门来,劝其为FBI服务。史密斯告诉陈,与FBI合作“会有利于美中两国人民”,陈因此答应成为“线人”。
此后,中国一系列高级领导人访美,陈文英都代表侨界接待陪同。这些都成为日后影射她“跟中国关系非同一般”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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