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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前特首曾荫权行为失当案转介高院


香港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廉署起诉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案件周五(18日)再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

裁判官将案件转介高等法院原讼庭审理,曾荫权以原有条件保释,并额外要求他必须出席审前覆核,一旦更改地址,要在24小时前通知廉署。曾荫权出庭时,在太太曾鲍笑薇陪同下抵达法庭。

两项控罪分别指,曾荫权在行政会议商讨及批准雄涛广播提交的多项申请期间,没有向行政会议申报或披露,他与雄涛的大股东黄楚标,商议租赁深圳东海花园物业,及向对方支付八十万元租金;以及曾荫权建议在授勋名单中,嘉奖何周礼时,无向行政长官办公室及其他相关部门知会,或隐瞒他聘用何周礼为租用的深圳物业进行室内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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