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版权修订条例草案,立法会经过一日半的讨论,仍未有结果,要到下个月初再继续;但政府官员及业界人士,就继续为条例草案“护航”。(戴维森 报道)
版权修订条例草案除引起网民关注,亦令立法会出现“拉锯”局面。在周四(17日)正式展开恢复二读辩论,但有议员采取“点人数”的拉布方法,到周五休会,仍没结论。
行政会议召集人林焕光周六(19日)出席电台节目后表示,香港在版权方面的法例较外国落后,只能寻求最可行的方法去做。
林焕光说:不可以(能)寻求一个所有持份者都满意的方案,只可以寻求最大可行的方向去做。我会觉得目前条例草案,虽然仍然有地方可以他日可逐步改善,但首先要先行这一步(通过),我们又搁置,再重新谘询,就永远都愈来愈堕后,对于版权创作者及版权持有人来说,会愈来愈不公平。
他又说,上一次提出修订已是10年前,条例十分落后,香港不可能一次过就追上世界的版权保障政策,但有必要紧随。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出席另一电台节目时表示,立法会在辩论条例草案的进度缓慢,以现时情况相信需要多开数次会议,才能就草案表决。他强调,草案是要打击大规模侵权行为,并非针对一般网民的二次创作,获通过后,亦会尽快检讨,厘清细节。
他又指,现时的版权条例已过时,未能与国际社会接轨,而修订条例对香港的经济十分重要,可能影响外国投资者的信心。
苏锦梁说:在这几天我都有接触国际商会,大家都认同一个健全的版权条例,对他们在香港的投资信心会有影响。我不想评论会否有其他国家会对香港因为知识产权特别在版权条例,未能够更新而引致制裁。当然如果有制裁,对香港的经济一定不好。
国际唱片业协会总裁冯添枝出席电台节目说,业界在2011年已开始与网民讨论最严重的“恶搞”问题,经过4年达致共识;但突然又出现三项修订,包括引入“公平使用”原则、“个人用户衍生内容”的豁免,及“合约凌驾性”,就好比一个“氢气弹”。
冯添枝说:这3条完全是氢气弹”,这3个豁免是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多于一样(种),即使有是极少数,并非主流。现在网民说要3条,3条不过,(条例草案)就不给过,不让路予版权法,这绝对不公平,完全没公理。
动漫画联会理事邓永雄表示,侵权行为影响业界收益,令无数漫画家,不是提早退休就是转行。他指,现行条例已是形同虚设,因为条例只是禁止实体侵权物品的分发,但网上侵权行为用的是串流技术,根本没有实体的盗版物品。他认为,草案是堵塞漏洞,而不是针对二次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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