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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施压北京 要求立刻释放浦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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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15年12月23日,对于中国著名维权律师浦志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欧盟对外事务部表示,这项判决违反言论自由与中国的国际人权义务,欧盟要求中国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浦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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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BBC新闻网介绍,2014年5月遭到逮捕的浦志强,被控煽动民族仇恨、寻衅滋事案于2015年12月22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报道还指出,浦志强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法院外有疑似便衣警察推搡驱赶记者和支持者。

声援浦志强的群众

对于这项判决,欧盟对外事务部以发言人名义发表声明指出,这项判决与中国宪法对集会、言论与表达自由的保障不一致,也违反中国的国际人权义务。

这项判决同时损及中国对于网络或离网的言论自由,也不应该禁止外国媒体与外交人员参与审判聆听。

欧盟要求中国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浦志强,同时恢复他的所有权利。

国际特赦研究员威廉·尼(William Nimi)接受美联社采访说:“具有积极意义的是,浦志强很可能无需再在监狱过夜,然而审判并不能掩盖对浦志强的严重不公。浦志强不是罪犯,对他的有罪判决实际上是限制这位中国最勇敢的人权旗手从事法律。”

另外,美国驻华大使馆发言人要求中国当局恢复浦志强所有权利,容许他继续从事律师工作。

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表示,中国当局应该撤回对浦志强的一切指控并立即予以释放。

“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浦志强的贴文没有一点违法,当局对他的处置倒是真的于法不符”。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就中国维权律师浦志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裁定浦志强有罪,两罪并罚,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

浦志强2014年5月初被警方抓捕,至今年12月14日首次接受审判。北京二中院12月22日作出一审宣判。官方新华社称浦志强服从判决不上诉。

宣判后,浦志强于下午离开被关押了1年7个月的北京第一看守所,前往一处指定地点,与妻子一起在该处监视居住,时间10天。

据浦志强的代表律师尚宝军透露,浦志强将在10天时间内考虑是否提出上诉。

美国与欧盟等西方政体认为浦志强只是行使其言论自由,纷纷要求中国无罪释放浦志强,中国则多次强调外国“必须尊重中国的司法主权”。

而曾指出,浦志强并非完全与中国政治命运决裂的无关者,也并非现行体制的仇视者和反叛者,恰恰是在代理多起敏感案件中成就了中国的司法进步。从这种意义上说,他始终代表了知识分子的思考。另一方面,北京应该做得更好,世界已经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中国也正在继续加速融入世界,甚至参与改变世界,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致力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第五个现代化”的目标。那么,任何与这个时代、这个目标相违背的手段和意识形态都应该被摒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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