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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警官被控性侵和鸡奸罪获刑100年鞭笞15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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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一名高级警官被控多次性侵未成年少女罪名成立,被判坐牢100年及鞭笞15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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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罗海萨阿都阿尼(52岁)是一名副警监,他被控于2012年2月至5月间,在沙巴州首府亚庇市区一间酒店房间内,四度性侵一名年仅13岁的少女,并鸡奸受害者。

被告于2013年8月被控五项性侵及鸡奸罪,当时他已被调职至槟城。他否认有罪,获准保外候审。

此案去年12月开审,法官艾努莎玲昨天下判时指出,被告未能从证据中挑出疑点,因此宣判他罪名成立,五项罪名各判入狱20年及鞭笞三下,但其中两项控状刑期同时执行。换言之,被告的监禁刑期是8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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