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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刘晓波到浦志强 中国社会踯躅前行


足足被关押了19个月的浦志强,在被“判三缓三”之后已经回到家中。但围绕在浦志强身上浓浓的政治意味依然挥之不去。作为近年“因言获罪”的代表人物,他与当年的刘晓波一样被赋予了诸多标签。普遍认为,在浦志强的问题上,中共的态度已经有所转圜,采取了更为折衷的方式,以避免浦志强成为刘晓波第二。高瑜案、铁流案,莫不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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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他们的遭遇都值得同情,甚至可以说充满不公,中共在对待他们之类的异见者,依然没有走出历史的泥潭,政治抱负仍在。但人们也可以看到,中共在处理类似问题上已经有所改变,这是在惯性思维下的自我修正。

作为他们之中的获罪最重,仍然身陷囹圄的刘晓波。中国对于刘晓波的处置,充满了专政者对于规则挑战者的强横,这从他的罪名就可以看出。2009年圣诞节,参与起草《零八宪章》的刘晓波,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11年刑期。此后,刘晓波提出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目前,刘晓波正在辽宁省锦州监狱服刑。

2015年12月22日,浦志强案宣判民众高喊口号声援

所谓《零八宪章》,是为了纪念2008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宣言》发表60周年之际由张祖桦负责起草、刘晓波等人修改,并由303位各界人士首批签署的一份宣言,内容除了提出促进中国民主化进程、改善人权状况外,更提出以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来解决中国大陆和台湾两岸问题及各民族问题。高瑜、浦志强、铁流等也是签署人。
中共的对刘晓波的判决,让刘晓波在2010年为此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这也让北京充满尴尬。因此,避免出现刘晓波第二成为中共的考量。

铁流案、高瑜案、浦志强案的最终均施以缓刑结果,都有这样的因素。当然,可能更多的原因是与习近平对这类案件保持相当关注有关。有消息称,他在内部曾要求处理这些案件必须按照四中全会法治改革的要求和中共统战的新要求。

且不论以那一种因素为主,可见的现实是中共作出了改变。北京时间11月26日,一拖再拖之后,高瑜案在北京的寒冬尘埃落定。被抓已逾两年半之后,高瑜经过两次审判,于11月26日由有期徒刑7年改判为5年。与此同时,北京三中院作出暂予高瑜监外执行决定。至此,高瑜以戴罪之身走出看守所“重获自由”。

纵观高瑜案的始末和细节,虽然更多的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是对高瑜一贯以来对中共事务不断发声、“指手画脚”的惩罚。外界更多的是期望高瑜能够被无罪释放,这样既能体现中共的自信,又能减少事端。但显然,中共还没有进步到如此境地,历史造就的包袱并非说能放下就能放下。让年过7旬的高瑜回到家中,可能已经是中共在现阶段能够给出的最大限度的让步。

同样遭遇的还有中国异见作家铁流。已经82岁的铁流,曾在1957年反右时被关押劳改长达23年。1980年获得平反。2010年以100万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6美元)成立“铁流新闻基金”,协助受害的记者和作家。2014年9月,铁流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和“非法经营”罪名带走并遭刑事拘留。2015年2月2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8个月,缓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被刑拘近半年之后,铁流也同样以缓刑的方式获释。

现年50岁的浦志强遭遇则较高瑜、铁流两人更为曲折。2015年5月,浦志强在北京参与“六四”25周年民间研讨会后被捕。当局起初以涉嫌“寻衅滋事”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逮捕浦志强,至2014年11月被加控“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但2015年5月,浦志强被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两项指控提起公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和“煽动分裂国家罪”不见踪影。
1年7个月后,12月22日,浦志强案一审宣判,他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随后走出看守所。缓刑三年的判决比浦志强支持者预料的处罚要宽大一些。他们此前被告知,浦志强可能被判处至多八年有期徒刑。从最终的结果来看,在浦志强一案上,北京方面采取了折衷的判决,而这也被认为是各方乐见的,即便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北京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

中国经济学家茅于轼曾言,“

弗里德曼也说过:通向地狱的路上铺满着善意。真正好的社会,不是理想社会,而是一个有缺陷的、可以不断改进的,彼此尊重、愿意妥协、求同存异的社会。可惜多数人未必能明白。” 当前中国的社会,正是在这样的状态下,在坎坷中踯躅前行。从当年的刘晓波案,到今天的浦志强案,就呈现出来这样的形态。

十八大之后,中国的法律环境一直在进步,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一系列冤案的平反,不仅给予当事人补偿,更给司法系统官员以震慑。高瑜案的轻判监外执行,铁流、浦志强的缓刑,应该是中国社会进步的另一证据。虽然这距离很多人的期望可能还有很大的差距,但要看到,现实与理想永远会有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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