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之史/今天,有两条消息引起乐之的关注,先是在这几天召开的广州政协会议上,有该市政协副主席郭锡龄(前广州市财政局长)居然在小组会议上公开批评铁道部对雪灾应对不力,称“铁道部的人要撤职!”引起外界舆论强烈反应。本来,在中国的政治制度设计中,政协委员的角色,有点类似于“民意代表”的意味。既然是“民代”,那么针对执政当局尤其是各部门的行政疏漏失责提出质询,本来也应该是题中之义,然而,郭以“政协副主席”身份之尊,对雪灾中铁道部门的表现稍稍发发牢骚(似非正式提案),依然引起若大的舆论波,被外界不断放大成一则重大“新闻”,无疑也折射出目前中国的“民代政治”(如果说政协算得上是一种模拟“民代政治”的话)的一些实际状态。
开会本来就是交流不同的意见,就某些事项达成比较合理的解决方案,争论与吵闹是太正常不过的事情。然而,在今天的中国,似乎“和谐会议”总占主流,会议中有不同的声音,或者直接批评的声音,反而成为一种异常现象。这种直接的批评往往马上会遭到反击,上次乐之曾经提及的广东两会上因为有代表批评司法系统而最后被迫出场即是一个显例。此次广州市政协副主席没有批评本市官员而对铁道部发牢骚,从潜规则来说,似乎有“犯上”的味道,自然被批评者会有一定的反击。
果不其然,针对郭锡龄的批评,今天铁老大立即发了脾气,铁道部发言人王勇平对郭的批评一一驳斥,说自己“感到惊讶,难以理解”,并称郭的话“既违背事实又违背常识”。他在依靠垄断信息源列举了郭氏发言中一些所谓的“硬伤”之后,话锋一转,反过来质问郭:“当广大铁路干部职工和广州地区人民群众并肩战斗、奋起抗灾、共渡难关的时候,郭副主席身在何方?”含有从道德层面打击郭的意思:你有什么资格来批评我们!然后,王又很策略性地,将郭与广州市三套班子作切割,称“广州市委的主要领导同志已经明确表示,个别同志极不严肃、极不负责任的公开言论,决不代表广州市委、市政府,也不代表市人大和市政协。”这一招当然很是厉害,既表示铁道部的工作实际上已经得到广州市当局的广泛认可,也暗示郭如此卤莽发言,敢直接批评本部,肯定会“吃不了兜着走”!最后,这位发言人最后又给郭扣上一顶“不珍惜”抗灾胜利“壮举”的大帽子,无疑是在“政治正确”这一“原则”上狠狠将了郭一军(《铁道部新闻发言人回应广州政协副主席“炮轰”》,2008年2月19日凤凰网新闻)。
看了这位铁老大发言人的话,真是让人不知今日吾等所处究竟为何世?!如果政协委员可以称得上是一种“民代”的话,那么,首先就要尊重民代的发言权(包括说错话的权利),不得用对其施加“道德压力”、“行政压力”甚或将其发言“政治罪名化”,否则谁还敢在会场上讲一些真心话?!谁还敢对权力部门说一些批评话?!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至今,“民代政治”或者也可说是一种相对意义上的进步,本国之所以设立人大制度又设立政协制度,从理想层面来看,无疑是想通过这些“代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然而,从基层民众动不动就用极其激烈的方式来抗议行政不公,似乎显示上述制度设计的成绩并不是太明显。在这种氛围中,郭锡龄的批评性发言才会引起外界关注。然而,“雪灾”中表现不能令人满意的铁道部门(铁道部门究竟在此次雪灾中是不是有失责,其表现究竟如何,不妨做个民意调查就一清二楚了),在事后不但无人承担责任,反而对来自体制渠道的一点点的批评意见都无法忍受,足以显现其为了维护垄断部门利益已经无所顾及了。
“民代政治”,在中国如果要算起来也大概有一百年的历史了。1938年国民参政会会议规则上曾经明明白白写着代表在会场内得自由发言,不受会外任何干涉。今天中国许多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中也写明“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这实际上是文明国家的通行办法,许多国家的宪法都对议员的“言论免责权”以及“不受逮捕权”有具体的规定。因为发言自由是“民代”的基本权利,没有自由意志的发言,就没有真正的民意代表。所以,铁道部发言人,说什么广州市政协副主席郭锡龄的发言不代表广州官方意见,甚至用道德、政治的帽子试图将其言论罪名化,真的是是非常可笑无知的。然而,为什么他就能讲出这种话呢?!我们从这种论调的背后又能看出一种什么样的“政治潜规则”出来呢?
2008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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